槟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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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7/2 22:57:00

最近有粉丝向我投稿,问说槟榔怎么也可以投广告了?要我好好说道说道,骂骂槟榔产业,尤其那些高调在公开场所投放广告的口味王、湘潭铺子、嗨果槟榔等;我一头雾水,槟榔怎么就不能投广告了?有这样的规定吗?好吧,我去查了一下,还真有。

年3月7日,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宣布,为落实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槟榔行业相关企业的行政指导意见,所有槟榔企业即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准确地说,这不算广告法规定的禁止行为。只是个地区行业协会自律规定,换言之,槟榔生产销售公司可以投放媒体广告,法律上并没有问题。现在媒体生存那么艰难,挣广告费,给员工发工资,没什么不好吧?我这个说法一出,当即有粉丝怒斥,呵,槟榔企业真是财大气粗,连你这个浓眉大眼的科普up主也被收买,叛变革命了啊?

首先声明,我没有。该骂的还骂,不该骂的,我们换着法子骂。

——我先不骂,而为这几家投放广告的行为大声鼓掌,叫好。这篇文章,不从槟榔的致癌机制上老生常谈,而从社会博弈的角度,谈谈槟榔传播的“这场战争”。这是一场战争,拯救健康和伤害健康之间的战争。

我的结论是:希望那几家槟榔企业投多点儿广告,大力地投,能投到央视最好。为什么呢?很简单,槟榔和槟榔产业迄今处于某种灰色地带。

灰色地带是什么意思呢?

灰色地带就是我们都知道它存在,都知道它的危害性,但知道的人又不够多,有太多的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误食槟榔,以及“法无明文”,食品安全管理难以介入。槟榔行业协会规定企业禁投广告,深得中庸之道,其实就是保护这种“灰色地带”,他们希望最好一直能灰色下去,闷声发大财。槟榔这个东西,厌恶的人厌恶得不得了,喜欢的人也喜欢得不得了。但它本质上是什么东西呢?

是欲望。

不喜欢槟榔的人可以下很多标,说它和什么什么一样,所以活该被社会所鄙视,法律所禁止。问题不是这样,如果今天可以禁槟榔,那明天可以禁的就是白酒,后天也许就是烧烤(注:都是一级致癌物)。

每个人趣味不同,各有所好,保护你不喜欢的欲望,其实是在挖宽你自己权利的护城河。愿大部分人类的欲望都能被温柔地对待。好,这里扯远了,回到护城河来——,不,回到“灰色地带”来。

香烟是最典型的灰色地带成功者。是真正被广告法所加冕的禁止发布对象。香烟并不以广告而崛起(严格说,香烟广告在历史上有过对烟草行业的推波助澜)。不因被禁止发布媒体广告而没落。真正使烟草行业从零开始,发展到巨无霸,“大而不倒”,“不可言说之物”的。还是人类的欲望,这不用展开去谈了。

湖南省槟榔协会的媒体广告禁止令高明就高明在这里。禁止会员企业发布槟榔广告,虽然减少了产品的曝光。但同时也减少了社会的压力和反弹。这是一个平衡点选择的问题。欲望产品,其实是不大需要做广告。人和人之间,口口相传是这类产品的传播灵魂。湖南省槟榔协会要的是行业本质上的扩张,闷声发大财是最好的。

他们不在意究竟是哪家槟榔企业超越同侪,成为这条街最靓的仔,而在意的是总量发展,实事求是地说,这一点他们做得太成功了。企业和行业协会心里面算的不是一本账。企业有投资人,投资人有投资回报期待,有资本成本,员工薪水要付。他们希望行业茁壮成长,一荣俱荣,但更希望接下来的一年关门的是别人家,不是自己。从商业逻辑而言,他们希望出柜,希望被用户识别,而不是做“柜中人”,做anyone里面最模糊的一个。从营销而言,企业渴望自己被识别,是某个被人记住的企业,顾客这次买了自己,下次还买自己,甚至这家店里没有,要求店主进货的那种。这有什么错呢?这没错。嗨果槟榔、口味王、湘潭铺子开风气之先,不怕枪打出头鸟,不怕出头的椽子先烂。我个人为它们按个赞,这是个好事儿。

作为科普UP主,从人类健康角度,我希望被KO.的是整个槟榔行业,而不是某个企业某个品牌。再次重申,槟榔从健康的角度,有百害而无一利。但——

前面说过,槟榔产品代表了某种人类欲望,欲望是无法杀死也无法禁止的。既然如此,与其面对一个处在灰色地带,企业规模小而分散,技术粗放而无标准管制的蛮荒行业;不如期待其中一些企业发展起来,规模做大,品牌做大,由游击队变成正规军。正规军,至少可以期待其在生产技术上做到较好的安全规范,提出可供监督的食品卫生标准。就好像白酒品牌崛起,极大减少了各地群众喝假酒造成的中毒事件。白酒品牌崛起,缘于——超大规模的广告投放。说到底,这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香烟、白酒、槟榔。

从人类健康的角度考虑,全都应该绝对禁止,全都有百害而无一利。但就是做不到!人类的确有相当的自毁基因,这是理性无法勉强的所在。那么,我们能做什么?我希望所有成瘾的一级致癌物都光鲜地暴露在阳光底下,供人讨论,而不是处在“灰色地带”。

香烟,一年税收万亿,被立法禁止发布广告。

白酒,一年税收千亿,“国之重器”。

槟榔,尚在襁褓中,一切皆有可能?

甚至在湖南,嚼槟榔并不算太久远的习俗

湘潭是湖南最早嚼槟榔的地区,牵强附会的历史也不过一百五十年,实际可能就百年左右。在这百年的绝大多数时候,嚼槟榔也并不存在明显的省内扩散。到上个世纪九零年代,随着外出打工者,嚼槟榔习俗才开始从湘潭扩散到湖南全省,继而随湖南人扩散到全国。在这个过程中,槟榔生产销售企业并不投放广告,是靠产品无远弗届地铺货到哪怕两三平米的小铺子而形成传播。和香烟白酒类似,靠的是人的欲望。当被社会大众意识到的时候,槟榔产业据说“年销售额千亿,成瘾者六千万”了,已经不可遏止了。和香烟跟白酒相比,槟榔在互联网上讨论其实严重不足,它主要靠使用者的口口相传地传播,“闷声发大财”。对槟榔的反对者而言,这是一场不对称的战争。

槟榔企业挣脱羁绊,重新开始投放广告,当然是钱多烧的,足以说明内部成长已经到了何等迫切的程度。从好处看,这其实也是把不对称的战争往对称这边扭转。我为那几家企业叫好点赞,原因在此。当然会有更多以往不嚼槟榔的人看到广告开始嚼槟榔(这是不好的)。也会有更多不知道嚼槟榔有害的人被劝止(这是好的)。和湖南省槟榔协会的“闷声”逻辑一致,这是个效益损害平衡比的问题。与其作为“灰色地带”的成瘾商品,任由个别地区扩散到全国——这是已经发生的现实,接下来槟榔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攻城略地。不如期待这个产业内部整合,阳光透明,充分竞争,茁壮成长。在外可供监管,可供批判。让成长起来的企业挣最多的钱,挨最毒的打。

这是个楔子。

我个人宁愿把这看成是一场战争。不肯闷声发大财的口味王、湘潭铺子、嗨果槟榔等和湖南省槟榔协会之间的战争。科普UP主和槟榔行业之间的战争。是每个还没嚼过槟榔的人们收到广告推送后抵抗诱惑的战争。也是每个在嚼槟榔的人们和停不下来的瘾之间的战争。这事关每个人。生而为人,都不容易。每个人不论身在哪个区间,都想要努力地赢。

这是“这场战争”的实质。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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