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前年)
第一节王室衰微和大国争霸
从周平王元年(前年)周室东迁洛邑到周敬王四十四年(前年),这一阶段的历史大体与孔子所修订的《春秋》年代(前~前年)相当,所以历史上叫春秋时期。
一春秋初年的政治形势
幽王死后,太子宜臼即位,是为平王。鉴于镐京残破,偏居西部,又处于犬戎威胁之下,周平王于公元前年,在郑武公、秦襄公、晋文侯等诸侯的护卫下,迁都洛邑,建立了东周王朝。周平王迁都洛邑初,还有约方圆六百里的王畿。随之因赏赐有功诸侯及被外部侵夺,渐次缩减。最后,仅剩下成周方一二百里,即今河南西部一隅的地盘;同时,天子控制诸侯的权力和直接拥有的军事力量,也日益丧失。但天子以“共主”的名义,仍然具有号召力。因此,一些随着地方经济发展逐步强大的诸侯国,就利用王室这个旗号,“挟天子以令诸侯”,积极发展自己势力。位于中原中部而商业比较发达的郑国,在春秋初年就扮演了这个角色。西周后期,周宣王封弟友于郑(陕西华县),是为郑桓公。郑桓公眼见王室政治腐败、诸侯叛离的倾向愈益滋长,于是利用东方郐(河南郑州南)、东虢(河南荥阳东北)两个小国的统治者贪财好利,百姓多不归附的机会,把自己的财货和奴隶预先迁寄到那里,准备一旦时机成熟就取而代之。后来桓公死于幽王之难,他的儿子武公终于灭了郐和东虢,建都于新郑(河南新郑)。武公的儿子庄公,继续做东周的卿士,在王室衰微,周天子没有力量继续维持统治秩序的情况下,庄公打起“以王命讨不庭”的旗帜,联合齐、鲁,攻打宋、卫,制服陈、蔡,并打败北戎,稳定了东周的政局。所以有‘‘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的话。但郑却乘机独霸王室权力,与周天子的矛盾日益尖锐。平王时,王室与郑国已互不信任,相互交换质子;后来周桓王上台,起用虢公,剥夺郑伯的权力,郑伯非常不满,派人割了王室洛邑的庄稼。周郑“交质”发展到“交恶”的地步。尖锐的对立,终于引起一场大战(繻葛之战)。公元前年,周桓王亲自率领陈、蔡、卫等诸侯国的军队讨伐郑国,结果王师惨败,连桓王也被箭射中了肩膀。天子的威严扫地,从此一蹶不振。郑国的地位却比以前更加显赫,俨然成了春秋初年的霸主。随着王权的沦落,诸侯对天子的朝聘、贡献大大减少,王室财政越来越拮据,不得不仰赖诸侯的资助,周桓王、周顷王曾先后派人向鲁国“求赙(丧葬费)”、“告饥”、“求车”、“求金”。天子不仅经济上有求于诸侯,政治上也往往受诸侯的摆布。周襄王曾低声下气地向郑国“请盟”,后来又接受晋侯的召唤,参加诸侯召开的会议。天子共主的地位,此时已名存实亡,“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社会进入了一个动乱的时代.各种矛盾都在急剧发展,而且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动乱的中原局面,给周边少数民族以发展的机会。占有西周旧地的西戎继续威胁着东周;居住在今山西、陕西北部、河北西北部以及内蒙古等广大地区的狄族,也逐渐向内地发展,威胁着中原的安全;居住在今河北、山东境内的戎族部落以及河北东北部直到东北地区的山戎,与齐、燕等国多次发生战争;在江汉流域被周人斥为南蛮的荆楚,在臣服了百濮、群蛮,控制了群舒、淮夷等族之后,势力迅速强大,力图向黄河流域争夺土地。盛极一时的郑庄公,终因建国不久,随后又发生内部争位的斗争,实力被削弱,没有能力对付这种局势。继郑之后,先后崛起齐、晋、秦、楚和以后兴起的吴、越等较强的诸侯国,他们励精图治,努力发展自己的势力,积极从事霸业活动。
二、大国争霸
齐桓公的霸业
齐国在今山东省的北部,是东方一个大国。它地处海滨,拥有丰富的鱼盐和矿藏,从太公开始,就“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到了春秋年间,农业、手工业,特别是冶铸、纺织都取得了迅速的发展。齐桓公(前~前年在位)即位后,任用管仲为相,积极改革内政。管仲从“富国强兵”的目的出发,明确提出“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创)用之,遂滋(培育)民与无财(穷人),而敬百姓”的治国原则,在整饬旧制的基础上,对各项制度加以改进、创新。在政治、军事方面,基本上维持“国”“野”分治的制度,“叁其国而伍其鄙”,即在“国”中设置二十一乡,其中工乡三、商乡三、士(包括军士、农民)乡十五。士乡又分成三个部分(五乡为一军,共三军,国君与国、高二卿各帅一军),这叫“叁其国”。在“野(鄙)”设置五属,叫“伍其鄙”。各级设官治理,严格实行士、农、工、商分区定居制,不许杂处、迁徙:士居“闲燕”(清闲的环境),工居官府,商居市井,农居田野。企图使四民各有所务,以利予老传少习,安心生产。在“国”内采用轨(五家为轨,设轨长)、里(十轨为里,设有司)、连(四里为连,设连长)、乡(十连为乡,设乡良人)的编制,实行“作内政而寄军令”的政、军合一制度。“春以蒐振旅,秋以狝治兵”,加强对国家常备军士的控制和定期操练,达到“卒伍整于里,军旅整于郊”,使其成为一支“莫之能御”的战斗武装。为了增加兵员,还提高部分鄙野庶人的社会地位,选拔其中“秀民”充当“士”(战士)。在经济方面,除继续维持“井田畴均”的奴隶制生产方式外,对鄙野出现的大量私田,实行“相地而衰征”的税收政策,即按土质肥瘠征税。还规定“泽立三虞”、“山立三衡”,即由官吏统一管理山林河泽,并采取“通齐国之鱼盐于东莱,使关市几而不征”的鼓励贸易、促进生产的政策。管仲进行的改革,很快收到了“通货积财,富国强兵”的效果。齐国国力日益强盛,连续灭了谭(山东历城)、遂(山东宁阳)等小国,大大扩充了国土。这时,北方山戎和狄族势力正向南发展,经常袭扰燕、邢、卫等国。齐桓公利用王室虽然衰微但周王仍是名义上的诸侯各国的大宗和共主的地位,提出“尊王攘夷”的口号,联合燕国打败山戎,又联合宋、曹等国制止了狄人的扰害,“存邢救卫”,为邢和卫两国筑了新的城邑,使“邢迁如归,卫国忘亡”,从而保证了这一地区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在诸侯中树立了很高的威信。当齐国忙于对付山戎、北狄的时候,南方的楚国日益强大,灭了“汉阳诸姬”和邓(湖北襄阳)、申(河南南阳)、息(河南息县)等国,又接连发兵攻郑。为了制服南方的楚国,齐桓公率领齐、鲁、宋、陈、卫、曹、郑、许八国军队,首先讨伐依附楚的蔡国,蔡人望风溃逃。于是乘胜进军楚境,讨伐楚国。楚成王看到齐军来势甚猛,一面亲率大军迎战.一面派大夫屈完与齐讲和。齐桓公见无隙可乘,便在召陵(河南郾城东)与楚订立盟约,取得了霸主地位。此后,齐桓公几次大会诸侯,各诸侯国在盟会上通过了尊王攘夷、互助合作的协议,周襄王元年(前年)的葵丘(河南兰考)之会,周天予也派人参加,齐桓公霸业达到了顶峰。不久,齐桓公去世,内部争权夺利,阶级矛盾日益尖锐。虽然此后齐仍不失为一个大国,但霸业却骤然衰落了。楚想北进中原受阻于齐以后,先把注意力转向东方,灭掉弦(河南光山西北)、黄(河南潢川西)和徐国(安徽泗县北),势力扩展到今豫南、皖北地区。此时趁齐霸业衰落的机会,又向中原扩展。这时,一直依附于齐的郑国,又转而投靠了楚国。宋襄公不自量力,妄图接替齐桓公的霸业,于周襄王十四年(前年)率军伐郑,与楚的救兵相遇于泓水(河南柘城北),宋败。此后,鲁、宋、郑、陈、蔡、许、曹、卫等国,都看风使舵,陆续倒向了楚国。
晋文公争霸中原
晋国地处山西汾水流域,与戎狄杂处。到晋献公(前~前年在位)执政时,削除了一批同姓宗族,重用有军功的异姓卿大夫,加强了公室权力。继而积极开拓疆士,灭霍(山西霍州)、耿(山西河津)、魏(山西芮城)、虞(山西平陆)、虢(河南陕县)等国,又战胜了骊戎,打败了北狄,领地发展到黄河西岸和南岸,成为据有觳(即崤山)、函(即函谷关)天险的北方大国。此后,晋国统治集团内部进行了激烈的争权夺利的斗争。到周襄王十六年(前年),流亡在外19年的重耳回国即位,是为晋文公(前~前年在位)。他执掌晋国大权以后,重用狐偃、赵衰等人,推行“弃责薄敛”、“救乏振滞”、“轻关易道,通商宽农”的免债轻赋、救贫济弱、发展农商事业的经济措施和“明贤良”、“赏功劳”、“举善援能”的用人政策,并扩充军事编制,由原来的二军增加到三军、五军.结束了多年以来动荡的晋国政局,使“政平民阜,财用不匮”,创造了从事霸业活动的条件。就在晋文公即位的同一年,周襄王被其弟太叔带勾结狄人赶跑,流落在外。晋文公抓住这个时机,约会诸侯用武力平定了太叔带的叛乱,恢复了周襄王的地位,博得了“尊王”的美名,以此获得周室阳樊(河南济源西南)、温(河南温县西)、原(河南济源西北)等八邑土地的赏赐(晋启南阳)。接着以全力南向与楚争霸。那时,一度附楚的宋国,首先摆脱楚的控制,依附了晋国。楚国为了保持在中原取得的优势地位,联合陈、蔡等国,出兵伐宋。晋国也在宋、齐、秦等国的声援下,于公元前年,向楚的与国曹、卫进攻,迫使楚军北上,于是发生了历史上有名的城濮之战。晋文公采取诱敌深入、袭击敌军薄弱部分、各个击破的战略战术,以少胜多,取得了这次决战的胜利。城濮之战,是关系中原全局的战争,使中原小国摆脱了楚的控制,归附了晋国。战后,晋文公大会诸侯于践土(河南原阳西南),周襄王正式册封晋文公为霸主,从而成就了“取威定霸”的业绩。这年冬天,晋文公又召集齐、秦、宋、鲁、郑、陈、蔡、莒等国诸侯在温(河南温县)会盟,周襄王被召赴会,晋国霸主的地位愈加巩固了。
秦穆公霸西戎
在晋文公称霸中原以前,地处西方的秦国也逐渐强大起来。原来赢秦在西周后期仅仅是一个“西垂大夫”。平王东迁时,秦襄公护送有功,开始封为诸侯,划岐以西作封地。以后秦与戎狄不断战斗,巩固和扩大了地盘,都于雍(陕西凤翔)。经过一百多年,到穆公时(前~前年在位),政治、经济、文化都有很大进步,国势日盛。周襄王二十五年(前年)秦乘晋文公去世的机会,企图插足中原,派军偷袭郑国,不料行军途中,遇郑国的商人弦高。弦高假借国君的名义,以12头牛犒劳秦军,并秘密派人兼程回国报信。秦以为郑已有备,遂灭晋盟国滑(河南偃师西南)而归。晋对秦东进政策一向怀有戒惧心理,抱着“敌不可纵,纵敌患生”的态度,出兵截击秦军,爆发了殽(河南渑池西)之战,秦军陷入了晋军的包围圈,全军覆没。此后,秦连续几次出击晋,一直没有占到便宜。秦军东进的企图受阻,于是转而向西发展,乘戎族“莫能相一”的有利形势,进军戎地,“益国十二,开地千里”,取得了独霸西戎的地位。秦在西方的发展,加速了与戎族人民的融合。
晋、楚争霸
城濮之战以后,楚北上再次受阻,转而向东发展。灭江(息国西)、六(安徽六安)、蓼(河南固始),攻打群舒(安徽舒城、舒山一带)和巢(安徽巢湖北),占领淮南等地。楚庄王即位(前~前年在位),国内一度发生贵族叛乱,群舒、百濮乘机骚动。庄王任用鄙人出身的孙叔敖为令尹,进行改革,任贤用能,讲求得失,修建芍陂(在安徽寿县),稳定了政局,发展了生产,迅速平定了贵族若敖氏的叛乱,又用武力平服了百濮、群舒,从而为楚国的争霸奠定了基础。周定王元年(前年),楚庄王伐陆浑(河南嵩县北)之戎,接着率军北上,在周的直辖区耀武扬威,并遣使问象征王权的九鼎之轻重,大有取周而代之的气势。楚觊觎中原,首当其冲的是郑、宋等国。周定王十年(前年),楚军围郑,连攻三个月,破郑都。晋遣兵来救,与楚军大战于邲(河南荥阳东北),晋军将帅举棋不定,步调不一,迟疑不进,结果大败。晋在退军途中,诸军抢先渡河,自相砍杀。邲战之后,楚庄王饮马黄河,雄视北方。隔了两年,楚又借故围攻宋国,宋“易子而食,析骸以爨”,艰苦抵抗,最后被迫向楚国屈服。晋国由于力不从心,只好置之不理。这时,鲁、宋、郑、陈诸中原小国,又相继依附楚国,楚庄王一度做了中原盟主。晋、楚争争霸,战争持续了百余年,给中原各国人民带来莫大的灾难,双方也打得筋疲力尽;同时,争霸战争又激化了本国阶级矛盾和新旧势力之间的斗争,各国逐渐无力外顾,于是在两大霸国之间出现了“弭兵”的活动。
弭兵之会
春秋时代,先后召开过两次“弭兵”会议。周简王七年(前年),邲战以后,由宋国执政华元发起,约合晋楚,于宋相会,订立了彼此不使用武力,互相帮助,救助危难,共同讨伐违命反抗的诸侯的盟约。晋楚之间的暂时休战,正是为新的争夺做准备。盟约订后仅仅三年时间,楚国就撕毁了盟约。周简王十一年(前年),晋、楚战于鄢陵(河南鄢陵西北),周灵王十五年(前年)又战于湛阪(河南平顶山西北),结果楚国都失败了。那时,晋公室与异姓卿大夫之间及卿大夫相互之间争夺政柄的斗争日趋激烈,加上被压迫人民反抗斗争的兴起,更使统治者有“内忧”大于“外患”、惟恐“疾自中起”的忧虑;楚国也因遭受东南新兴的吴国的连续进攻,有后顾之忧,无暇北进。其他诸国长期追随晋、楚之后,疲于奔命,更希望和平,一时弭兵成为大势所趋。宋大夫向戌看到晋、楚等国都不想打仗,于是奔走于晋、楚等国之间,取得了诸侯国的同意,于周灵王二十六年(前年)在宋都(河南商丘)西门举行了有楚、晋、齐、秦、鲁、郑、卫、宋、许、陈、蔡、滕、邾、曹等14个国家参加的弭兵大会。赴会的楚人暗中藏甲,在会上争先歃血,晋无力阻挡,只好让楚国主盟。会议主要做了“晋、楚之从交相见”的决议,即除齐、秦两大国和邾、滕等属国外,原来晋的属国和楚的属国,现在变成楚晋双方共同的归附国,对两国尽同样的义务。从此,宋、郑等国“仆仆于晋、楚之廷”。晋、楚两大国利用弭兵会议,以牺牲中小国利益的办法,瓜分了霸权,形成了均势。虽然如此,弭兵会义的举行,毕竟赢得了比较安定的和平环境。此后40多年中,中原战争减少了,人民得到喘息的机会,客观上为生产的发展和新兴势力的夺权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在弭兵之会以后,晋、楚争霸局面接近尾声,北方齐、晋、鲁等国的新兴势力与公室顽固的旧势力之间,展开激烈的夺权斗争。长江下游崛起了两个国家——吴、越,积极从事霸业的活动。
吴、越图霸
吴在今江苏南部,越在今浙江北部,都地处海滨,土地肥沃,有渔盐之利,在中原诸国的影响下,社会经济逐渐繁荣起来。吴国相传是周太王的儿子太伯、仲雍建立的,都于吴(江苏苏州)。它的早期历史有一大段空白。在寿梦时,与中原的晋国建立密切的联系。当时楚国亡臣申公巫臣逃到晋国,向晋建议联吴攻楚的策略。周简王二年(前年),晋派巫臣到吴国,教吴人以射御乘车和先进的战术,使吴开始有力量从陆路与居于长江中游的楚相较量。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前5世纪初,吴王阖闾执政,在楚国亡臣伍子胥的协助下,进行了政治、军事等方面的改革:建造城郭,设立守备,充实仓廪,整治库兵;同时,又任用著名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孙武,发展了吴国的实力。于是派大军更番袭扰楚国边境,从楚昭王以后,“无岁不有吴师”。到周敬王十四年(前年),吴与唐、蔡联军大举攻楚。乘楚军连年作战、极度疲惫之机,由水路进军,到达豫章。大军越过大别山,与楚相遇于柏举(湖北麻城),结果楚军大败。吴军乘胜追击,五战五捷,攻下楚都郢(湖北江陵纪南城),楚昭王仓皇逃走。这次战争,对楚是一次空前的浩劫。楚人面对强敌奋起反抗。同时,吴国内部也发生了贵族争夺权位的斗争(吴王弟夫概背着吴王归国自立为王),越国又趁机攻入吴都,造成吴国的后顾之忧。加之,楚大夫申包胥到秦求救,秦惧怕在南邻出现新的劲敌,同时又想从战火中捞到一些便宜,于是,出兵救楚,最后吴军大败。从此,吴国国力大大削弱了。越本是越族的一支,建都会稽(浙江绍兴东南)。公元前6世纪中叶,越还是楚的属国。楚为了制服吴国,助越攻吴。周敬王二十四年(前年),吴与越战于槜(zui,最)李(浙江嘉兴),吴兵败,阖闾伤指而死。子夫差即位,立志报仇。公元前年,大举攻越,句践大败,仅剩甲楯五千,退保会稽,卑辞乞和,情愿称臣归附。吴王夫差认为越已失去反攻能力,便一意北上。为了称霸中原,他组织民力,沟通江淮,修筑邗沟城(江苏扬州),掘深沟,自邗沟穿过射阳湖(江苏宝应)至末口(江苏淮安)入淮,再北连沂水和济水,基本上建成了从长江至黄河的一段运河,然后挥师北上。周敬王三十八年(前年),夫差在两败齐国之后,大会诸侯于黄池(河南封丘西南),与晋争做盟主。不料,越王句践在屈服于吴的时候,已下定灭吴的决心。他任用著名政治家范蠡、文种等人,积极从事改革,经济上采取垦殖土地,发展畜牧,充实府库,采矿晒盐等有利农工事业的措施;军事上加强剑戟习射的训练,执行严格纪律;外交上实行亲楚、结齐、附晋和孤立吴国的政策,并多方奖励人口的增殖。在句践的励精图治下,经过“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长期准备之后,越国由弱变强,于公元前年,趁夫差北上会盟,国内空虚的机会,出兵攻吴。越军分两路出击,一路由海道入淮河,切断吴军归路;一路从陆路北上,直袭吴都姑苏(江苏苏州)。夫差仓皇回军,但已措手不及。周元王四年(前年),越灭吴,夫差自杀。句践踏着夫差的途径北进,大会诸侯于徐州(山东滕县),一时号称霸主。但吴越的霸业,毕竟是尾声了。春秋时代业已步入结束的阶段。
大国争霸的实质及其历史意义
春秋时代,大国诸侯的争霸战争,是奴隶制接近衰亡的反映。齐桓、晋文提出“尊王攘夷”的口号,具有维护奴隶制统治秩序的含义。不过他们的真实目的,是要利用这一口号作为扩张领土和掠夺财富的手段。仅据《春秋》记载,在年间,列国进行的战争共次,朝聘盟会次。这些军事行动和朝聘盟会实际上是大国对小国的掠夺。晋国规定各附属国“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借此从小国那里榨取财物。以鲁国为例,春秋时期鲁君朝周仅3次,而朝齐、晋、楚竟达33次之多。小国通过“聘而献物”的办法乞免于大国的欺凌,所以小国在大国之间,总是“唯强是从”,“职贡不乏,玩好时至”。鲁叔孙穆子说:“今我小侯也,处大国之间,缮贡赋以共从者,犹惧有讨。”此外,小国人民还得为大国统治者服兵役和劳役。小国对于大国简直到了“无岁不聘,无役不从”,战战兢兢,不敢“忘职”的地步!有时不仅向一个大国奉献,还要同时受几个大国的宰割,所谓“牺牲玉帛,待于二竟”,“敬共(供)币帛,以待来者”。尽管春秋时代争霸战争不可避免地带来种种惨祸、灾难和痛苦,但也产生了有利于历史前进的客观效果。第一,争霸战争加快了统一中国的步伐。大国在争霸和兼并战争中,开拓了疆土。山东诸小国为齐所并,河北、山西诸小国为晋所并,江淮、汉水诸小国为楚所并,西北诸小国为秦所并,使春秋初年百十个国家,缩减成几个大国,实现了区域性的局部统一。这种集权趋势的加强,为全国的统一和中央集权制的建立,起了奠基的作用。第二,争霸战争加速了新旧制度的更替过程。春秋时代是一个新旧制度交替变革的过渡阶段,社会上存在着开始产生的封建制与日趋没落的奴隶制之间的斗争。大国争霸战争,程度不同地打击和削弱了奴隶主贵族集团,为封建地主阶级扫清了前进道路上的障碍,有助于新势力的发展。春秋后期尤其如此。第三,争霸战争,促进了民族的大融合。春秋时代,居住在周边的蛮、夷、戎、狄不断袭扰中原;中原霸主也以“攘夷”相号召,与之进行斗争,于是出现了空前的民族大迁徙、大交流,华夏族与其他少数民族彼此犬牙交错,杂居共处,打破了各族间固有的地域界限,为各族的交往、融合创造了十分有利的前提,从而密切了华夏族与其他各族经济文化的联系。如姜戎获得晋赐予的“南鄙之田”后,披荆斩棘,为晋的开发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山戎特有的“戎菽”(大豆),也因齐桓公伐山戎而“布之天下”。正由于各族人民的辛勤劳动,互通有无,相互通婚,相互影响,有力地促进了各族的经济发展和民族融合。总之,争霸战争打破了列国的分野,逐渐泯灭了各族的界限,形成了南方以楚国,东方以齐国,北方以晋国、燕国,西方以秦国几个融合的中心。随着民族交往联系的频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社会经济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各族先后走上了封建制的轨道。
第二节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
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春秋时代是我国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阶段。促成这一社会变革的物质因素,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工具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标志。铁制工具比较多的使用,促进了我国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早在商代已用陨铁制作铁刃铜钺,但尚不知人工炼铁,所以在社会生产上没有实际意义。到了周末已知人工炼铁,但数量极少,春秋时期,铁的使用逐渐增多。古代文献中就有关于铁和铁器的记载。秦襄公时代的《诗.秦风?驷臌》有“驷臌孔阜”之句。“臌”言马色黑如铁。以铁形容马的颜色,说明铁已为人所熟知。《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记载:晋国用铁铸刑鼎,鼎上铸有范宣子所作的刑书,铸鼎的铁是作为军赋向民问征收的,可见晋国用铁相当普遍;与此同时,南方的吴国“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炭,金铁乃濡,遂以成剑”;见于《老子》一书的也有‘‘天地之间,其犹橐篱(菕,一种状似笛的乐器,橐箭,指多个鼓风皮囊)乎”的话,说明春秋晚期已采用鼓风橐增高炉温,进行冶炼。还有卫国一地名叫铁丘,或与产铁有关。可见铁器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近代考古发现有陕西陇县边家庄秦早期墓、凤翔雍城秦公大墓(可能是秦景公墓),江苏六合程桥的吴国一号、二号墓,湖南常德德山的楚墓,长沙窑岭、杨家山、识字岭、龙洞坡等古墓及长沙楚墓,洛阳市水泥制品厂灰坑以及山西侯马西北庄等遗址,出土的铁器,大都是春秋晚期的遗物,计有铁块、铁条、铁削、铁斫、铁铸、铁镢、铁揷、铁铧、铁铲、锨锛、钢剑及铁鼎、.铁带钩、铁环等铁制农具、日用生活品及武器,说明冶铁技术有了明显的进步。据考察,至迟在春秋晚期人们已创造了在较低温度(C~C)下还原铁矿石的方法。它可以炼出比较纯净的铁块,再经锻打,便可制成铁器。可见那时不仅能锻造“熟铁”,而且能冶铸“生铁”,这是冶金史上一项重大的成就。根据地下发掘,结合古文献的记载,春秋时期,铁制农具已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得到使用。虽然铁器使用还处于初期阶段,但铁器作为一种新的生产力因素,为开发山林,扩大耕地,发展水利交通,促进社会生产创造了条件。与铁器用于农业生产的同时,又使用了牛耕。传说早在殷代就用牛驾车,也有人推测殷代已有牛耕。到了春秋时期,牛耕已经使用则是毫无疑问的,如人们起名字往往把牛和耕连在一起,孔子弟子冉耕字伯牛,司马耕字子牛,晋国大力士姓牛名子耕,还有“犁牛之子骋且角”的“犁”“牛”连用的句子;《国语?晋语》记载:“宗庙之牺,为畎亩之勤。”足证春秋时期,牛耕已为人所熟知,并且作为一种先进事物受到重视。不过原来习惯采用的耦耕制,在生产领域中还起着一定的作用。劳动工具的改进,促进了水利灌溉事业的发展。郑国大夫子驷做过兴修田间水利(“为田洫”)的努力,遭到贵族的强烈反对;后来子产执政,使“田有封洫”,即一面整顿井田的封疆,一面开挖灌溉沟渠,取得了显著成效,“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就是当时人对子产的赞颂。楚国令尹孙叔敖主持修建了芍陂用以灌溉,扩大稻田。那时的灌溉工具中已出现了“桔槔”,即利用底端系石顶端挂桶的杠杆提水。子贡曾赞美桔槔说:“有械于此,一日浸百畦,用力甚寡而见功多”。随着铁制农具、牛耕的使用和推广以及水利事业的发展,农业生产水平提高了,剩余产品有所增加。在郑州碧沙岗郑国遗址发现有贮藏粮食的窖穴,仅30平方米内就有8个之多,对我们了解当时农业生产的情况很有帮助。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增加,使一家一户的个体小农生产有了发展的可能,这就为小土地私有制的出现提供了条件。建基于“耦耕俱耘”的共耕制之上的奴隶制经济基础发生了动摇,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封建经济开始产生。
二、井田制的瓦解和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
井田制的破坏
春秋年间,由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蓬蒿藜藿”之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之野,以及诸侯国境之间的旷土隙田,经过“庸次比耦”,“翦其荆棘”,逐渐得到垦辟,成为“庐田庑舍”。而井田却由于“民不肯尽力”,到处是“维莠骄骄”、“维莠桀桀”,丛生茂草,弄得“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间”。《国语?周语》记述周定王派人去宋国,途经陈国时,就看到那里“野有庾积,场功未毕”的“公田不治”景象。与此相反,一些奴隶主却尽量驱使奴隶从事荒田的开垦,使西周末期以来不在税收之列的私田,急剧增加。那时,统治阶级间争田夺土的事件史不绝书,周天子主宰土地和民人的局面越来越无法维持。周桓王五年(前年),郑、鲁两国不经天子同意,相互交换枋(beng,崩)许二地,天子也只好默许;周桓王八年(前年)王室取田于郑,还得用王畿内十二邑作为交换条件。至于大小奴隶主贵族,从天子到大夫,相互间为了一田一邑发生纠纷的事更是屡见不鲜。周简王六年(前年),晋大夫谷(xi,隙)至公然与周王室争候(h6u,侯)田(温别邑),双方各不相让,竟然到晋侯那里打官司。谷i至,候田所在的温邑是他自己的“故地”,天子派去的使者以温邑先后赐封的变化进行反驳,最后才取得了晋侯的支持,承认候田属“王室之邑”,这说明周天子对土地的最高支配权已经丧失,土地王有的概念已不起作用。周匡王四年(前年),齐懿公曾因过去与邴歌的父亲争田失败,即位后,处邴歇父尸刖刑以泄愤。其他类似的事例不一而足。至于见于记载的“并其室”、“取其室”、“分其室”之类,都含有掠夺兼并土地的内容。由于统治阶级的侵田夺土,一再突破了井田制的封疆沟洫,井田制也就在这一过程中,日趋解体,土地私有权得到事实上的承认。到了春秋末期,随着社会经济的飞跃发展,土地的让渡转移和宅圃的买卖,更是公然地进行了。晋国赵襄子因赏了两个中牟博学的贤士为中大夫,并授予田宅,引起了中牟地区“弃其田耘,卖宅圃,而随文学者邑之半”的现象;同时,晋国利用戎狄“贵货易土”的特点,用财货交换戎狄的土地,这和私人土地买卖虽有所不同,但“土可贾焉”一语已露出了土地买卖的端倪。《吕氏春秋·异宝篇》记载,孙叔敖死前告诫儿子,勿受封赏的良田,只取楚、越间的寝丘贫瘠土地,如此可保长有,足证土地占夺或买卖在楚国也是存在的。从西周以来,“田里不鬻”的格局已被冲破了缺口,土地关系正走向私有化的道路。尽管由于各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井田制的崩溃过程也先后不一,但井田制的崩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
伴随井田制的崩溃和土地私有制的出现,阶级关系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封建依附关系开始产生、发展起来。一部分奴隶和平民自己垦荒种地,获得了小块土地的私有权,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贵族奴隶主的控制和束缚,成为自耕农。《论语?微子》记述了“耦而耕”的长沮、桀溺,“植其杖而芸”的丈人,他们或“耩而不辍”或“杀鸡为黍而食之”,而且又敢于讥讽孔子,显然具有个体农民的性质。还有一部分贵族,由于种种原因转化而为自耕农,楚伍子胥被迫奔吴“而耕于鄙”,吴寿梦子季札拒不从政“而耕于野”,楚狂人接舆“躬耕以食”,都是明显的例证。这种自耕农,随着奴隶制的瓦解,数量不断增加。至于新兴地主阶级的产生,有的是由奴隶主贵族分化而来,有的则是获得土地赏赐的军功地主,还有一些是从平民乃至“鄙人”中上升而成。他们在奴隶大量逃亡、井田制面临崩溃的时代,眼见奴隶制剥削已无利可图,便改变剥削方式,把土地划分成小块,招徕逃亡奴隶和破产平民耕种,从中收取地租。从此,封建地主与农民两个新兴的阶级便孕育成长起来。据《左传》哀公元年记载:吴对楚用兵时,曾胁迫陈国也一起出兵攻楚。陈怀公召集国人商量,提出:愿从楚者右站,从吴者左站。结果“陈人从田,无田从党”。注释说:“都邑之人无田者,随党而立,不知所与,故直从所居。田在西者居右,田在东者居左。”这说明当时都邑的居民就分化为有田与无田两大对立的阵线,无田者没有土地利害的牵挂,所以站在自己家门;而有田人的政治态度则依其土地为转移。不难看出,正在孕育滋长的地主阶级在春秋晚期,已有相当数量了。那时致富的关键在于获得土地。晋范文子一次对谷至说:“子见无土而欲富者,乐乎哉!”意思是说,没有土地而要求富,是不能称心如意的。这充分说明,利用土地进行封建剥削,已成为当时主要的剥削方式。随着封建生产关系的滋长,受地主剥削的农奴大量出现。春秋时代见于记载的有“隐民”、“私属徒”、“宾萌”和“族属”之类的称呼。“民”和“徒”在以前都是奴隶的称呼,“萌”也是称呼奴隶的,和氓、田亡二字通用。但“隐民”、“私属徒”和“宾萌”却具有新的含义。“宾萌”系指外来的依附农民,与后来的隶农相类似;而“隐民”和“私属徒”是隐匿托庇于贵族豪宗之家的隐庇户,即依附农民。他们虽不自由,但身份毕竟与奴隶不同,这是隐存在奴隶社会内部的封建依附关系。如《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记载:鲁季氏就有不少就食于他家的“隐民”。“族属”也是封建性的宗法依附关系。这种依附农民,身份与奴隶不同,他们占有少量的生产资料,有条件获取一部分收获物归自己受用。上述“隐民”、“私属徒”、“宾萌”、“族属”等依附户,是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物,他们虽然还要受超经济的剥削,但有权支配部分收获物,生产积极性有所提高。《吕氏春秋?审分览》指出:“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迟也。”所谓“公作”,就是指奴隶在井田上的集体耕作,“分地”则是指封建制度下的租佃制。这种“公作”与“分地”之间的区别,反映了没落的奴隶制与新发展起来的封建制之间的鲜明对比。因此,春秋时代,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孕育在奴隶制内部的封建生产关系正在逐步形成。
赋税制度的变化
随着土地占有关系的变化和封建生产关系的发生,各国统治阶级为了维持和增加剥削收入,不得不在赋税制度上进行一些改革,以适应社会形势的变化。周庄王十二年(前年),齐国首先采用了按土地的多寡肥瘠征收贡税的办法。《管子·乘马》有“均地分力”、“与之(民)分货”的话,就是把田地分配给耕者,实行一家一户的个体经营,在此基础上,推行分成制的地租剥削,即土地占有者与土地耕作者基同分配劳动产品。从此,劳动者“夜寝早起”,“为而不倦”,出现了“则民尽力矣”的效果。管仲在齐国进行的这一改革,实际上起了破坏井田制的作用。“画野分民乱井田,百王礼乐散寒烟”,就是对管子进行改革的评价。继齐改革之后,晋国进行了类似的改革。周襄王七年(前年),秦、晋韩原之战以后,战败的晋国,为了挽回局势,把田地赏赐给人民,名日“作爰田”,这就废除了周初以来土地定期分授的制度,改为“自在其田,不复易居”的“爰田制”,等于承认土地的私有。获得赏田的不仅有居于都内身份较高的“国人”,而且也有居于“国”“野”之间身份卑微的“人”,他们原来没有权利当兵,“作爰田”的同时,晋即“作州兵”,征发州人服兵役、缴军赋,从此晋国兵员陡增,出现了“群臣辑睦,甲兵益多”的局面。可见,晋是以“作爰田”为手段,“赏田以悦众”,达到扩充军力的目的。但“作爰田”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有土地向私有土地的转化。过了约半个世纪,到周定王十三年(前年),鲁国季孙氏掌权时颁布了“初税亩”的法令,对公私土地一律按亩征税,公田和私田在实际上的差别取消了。这表明鲁国正式宣布废除井田制,承认私田的合法存在。“初税亩”实行以后的第四年,即公元前年,鲁国“作丘甲”,过了42年,楚国“书土田”,“量入修赋”;再过10年,郑国“作丘赋”。“甲”、“赋”都指兵役和军用品的征收。原来承担兵役、军赋的只限于都内的“国人”,由于战争日益频繁,规模日趋扩大,赋的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加,于是负担兵役、军赋的范围,就不得不由国都扩大到野的行政组织丘,所谓“财竭则急于丘役”,就是这个意思。同时,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份地难以继续定期分授,以致出现了有夫无田的现象,这就使按夫负担兵役的军赋无法实施。于是,继晋“作州兵”之后,鲁、郑等国先后推行以丘出“甲”、“赋”;而楚则依据土田的收入制定应出的车马、车兵、徒兵、甲椐的数额,说明当时承担军赋的范围明显地扩大了。后来随着各丘垦田多少的不同,军赋负担轻重出现差异,为了解决各丘负担不均的矛盾,在公元前年,改行依田亩征赋,叫“用田赋”。这样,有田人虽然增加了军赋负担,但对土地的处理权却扩大了,土地私有进一步受到政府的认可。既然赋和税都依田土作为征收的依据.赋和税后来也就渐趋合一了。按丘出赋与依田亩征收赋税,不仅反映了“国”“野”差别的渐趋消灭,也反映了土地私有化的发展趋势。当然,诸侯国改革赋税制度,目的在于增加财政收入,但为了扩大统治者的经济收入或兵员补给,不能不在某种程度上肯定已经出现的客观现实,其结果是加速了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制的形成。
独立手工业者与商人的出现
生产工具和技术的改进以及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为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春秋时代,受政治形势的影响,地区经济有较大的发展.各地方的手工业往往具有自己的特色,如“郑之刀.宋之斤.鲁之削,吴、粤之剑”都闻名于当世,说明手工业日益趋向专业化。新兴的手工业有煮盐、冶铁、漆器等。青铜制造业与殷、周相比,明显地表现为王室、王臣之器物的减少,诸侯之器的增多。另外,产品风格和工艺水平有新的改进,纹饰雕镂趋向工整细致,轻便灵巧。河南新郑出土的一对莲鹤方壶,莲瓣形的壶盖中央各有一清新俊逸的白鹤,亭亭独立,展翅欲飞,伸颈欲鸣,突破了呆板的旧传统,这对莲鹤方壶,为青铜时代转变期的代表作。此外,还出现了贵族使用的带钩、短剑、铜镜等新器物。漆器以楚国最著名,长沙春秋楚墓出土的漆棺、漆木车、涂漆皮甲和带漆铜剑鞘等,都是价值很高的工艺品。齐国纺织业非常发达,“织作冰纨绮绣纯丽之物,号为冠带衣履天下”。陶瓷器烧制工艺也有迅速的发展,吴、越地区,印纹硬陶达到全盛阶段,陶器纹饰复杂,有水波纹、折尺纹、回纹、方格纹、菱形纹等,风格别致;侯马牛村古城遗址出土的早期青瓷,釉色淡青,釉质均匀光泽。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社会分工的扩大,商业也日趋活跃。为了适应工商业发展的趋势,有的国君制定了“通商惠工”,“轻关易道,通商宽农”的政策;有的相互订立了“毋忘宾旅”、“毋讫籴”、“毋蕴年、毋壅利”等同贸易交通有关的盟约誓词,进一步促进了这一趋势的发展。不过,春秋初期的工商业仍然掌握在官府手里,各项工艺品,都由官吏管辖的奴隶从事生产。所谓“处工就官府”、“工商食官”正是这一特征的反映。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工奴地位非常低贱,他们往往被当作贡物或礼品送人,如卫国曾贡家工奴给晋国;鲁国也曾献个专业工匠给楚国。至于商业活动,主要也是为贵族服务的,商人经营的多属珠、玉、皮革等较珍贵的物品,因此有“商不出则三宝绝”的话。到春秋中叶以后,随着土地私有制的逐渐建立和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工商业部门也逐渐离开官家的豢养,向私人经营的方向发展,出现了以生产商品为主的私营手工业和独立个体手工业者。他们一般在自己家内从事生产,也有的在城市市场内设立作坊店铺,所谓“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就是指这种经营方式。如宋国有个手工业者,有自己固定的住址,常来的主顾,操着世代相袭的职业。还有春秋战国之际以技巧闻名的公输般(班),也正是这样一个独立手工业者。与此同时,官商已不能再垄断贸易,私商的势力日益强大。早在春秋初年,郑桓公就与商人订有盟约,商人不叛公家,公家也不干涉商人的经营。在以后的多年中,郑国统治者一直恪守不渝,从而更有助于郑国商业的发展。当时郑商的足迹,南到楚,北到晋,东到齐,遍及黄河长江;从郑国商人弦高矫命犒秦师和郑国商人准备营救晋国荀茔的故事中,都可以看出商人的作用日见重要了。虽然如此,商人的社会地位还是大受限制,甚至商业仍被上层贵族视为贱业。如晋国绛(山西侯马)的富商,财富已很可观,“能金玉其车,文错其服,能行诸侯之贿”,但在统治者眼里他却是“无寻尺之禄”的人,不能与有世袭爵禄的卿大夫相比拟。与孔子同时的臧文仲,因为“废六关”、“妾织蒲”,被斥为“不仁”的人;孔子的学生子贡从事货殖,也受到不安本分的谴责。不过上层贵族的旧观念,最终挡不住历史发展的趋势,妨碍工商业发展的山泽之禁、关隘之征,在人民群众的压力下被撤除,即所谓的“毁关去禁”。官家的藩篱被突破,新兴商人阶层日益活跃。中小商人“负、任、担、荷,服牛、轺马,以周四方,以其所有,易其所无”。有些大商人往来于列国之间,不仅是货殖的能手,而且在政治上也非常活跃。如范蠡、子贡等就是显例。范蠡帮助越王句践雪了会稽之耻以后,乘扁舟,游江湖,19年中“三致千金”;孔门弟子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随着商业的发展,出现了金属货币。公元前年,周景王铸造大钱,是我国文献中关于铸钱的最早记录。已经出土的齐刀币、楚郢爰和晋的空首布,充分反映了当时的商品货币关系。随着货币经济的发展,借贷、高利贷也相应地产生了。商业的发展促进了都市的兴起。春秋后期,齐都临淄已是“湫隘嚣尘”、“朝夕得所求”的闹市了。从工商业的发展和工商业者身份地位的变化,不难看出,在工商业领域内,逐渐摆脱奴隶制的控制与束缚,封建关系的新因素也日渐增长。
第三节下层民众的反抗和地主阶级夺取政权的斗争
一、没落奴隶主贵族的腐朽统治
春秋时期,腐朽的奴隶制已成为束缚生产力的桎梏,奴隶主对奴隶和平民的剥削和压迫更加残酷暴虐,奴隶主贵族成为阻碍历史前进的反动势力。齐国奴隶主贵族垄断国内大部分土地、山林、渔盐事业,严禁人民樵采渔猎;设立关卡,“暴征其私”;宠臣官吏也“肆夺于市”,“僭令于鄙”。民众劳动所得,三分之二被搜刮了去。奴隶主贵族过着“宫室日更,淫乐不违”的腐朽糜烂生活,形成了“公聚朽蠹,而三老冻馁”、“民人苦病,夫妇皆诅”的局面。不堪忍受苦难的民众起而反抗,奴隶主贵族用酷刑进行镇压,不少人被判刖刑,脚被砍掉,齐国市场上出现“屦(草鞋)贱踊(假脚)贵”的惨像。晋国统治阶级同样腐朽。晋灵公经常从宫墙上用弹弓打人,看着人们躲避弹丸取乐;晋平公时,本来已有“铜缇之宫数里”,但他仍不满足,还继续修建“魇祁之宫”,搞得百姓疲敝不堪,以至“民闻公命,如逃寇仇”,阶级矛盾十分尖锐。中小国家的统治者,与齐晋奴隶主贵族没有两样。卫国懿公喜欢玩鹤,竟为鹤配备大夫乘坐的车子以表示尊宠。春秋晚期的蔡国,已到了奄奄一息的地步,但蔡侯还是极端奢侈。安徽寿县发掘的蔡侯墓,出土物仅铜器就近百件。其中有炊器、食器、酒器、盥器、乐器几大类,每类又因用途不同各分若干组或若干套,其器物之精,种类之多,令人叹为观止。同时墓中还有殉葬的人。贵族死后尚且如此,生前的腐朽生活就不用说了。奴隶主贵族的享乐腐化和各诸侯国的兼并掠夺战争,都是靠榨取人民财富和加重人民劳役、兵役负担实现的。《诗经》有“君子于役,不知其期”,“王事靡盛,不能艺稷黍”的诗句,不仅道出了无休止的劳役、兵役的苦难,而且反映了对农业生产的严重破坏。至于战争给中小诸侯国带来的灾难就更为厉害,往往树木被砍伐,井灶被填塞,男女被俘做奴隶。在平时,小国对大国的奉献也很浩繁,大国每有丧葬婚娶.小国必须送礼致敬,贡献一次,用车百辆,护送千人。这一切负担都转嫁到劳动人民身上。
二、下层民众的反抗斗争
下层民众的反抗斗争
春秋时期,劳役繁重,战争频仍,不堪负荷的役人或被驱使参战的民众,往往采取溃逃的手段拒绝为统治者服役卖命。如公元前年,齐筑鄫城(山东苍山西北),被征发的各国役人,夜里一哄而,散。有的“民溃”事件则是在国内统治集团内部互相斗争时爆发的。如公元前年,楚公子弃疾攻楚灵王,灵王率兵抵达訾梁,众军溃散。被压迫的民众还采用公开暴动的手段来表达他们对暴政的不满。公元前年,陈侯与庆氏矛盾尖锐,庆氏乘陈侯赴楚的机会。强征庶民筑城,由于监工杀害民工,“役人”相约杀掉工头和庆寅、庆虎,一时贵族吓得惊慌失措.发出了“惟命不于常”的哀叹。除了反劳役、反兵役的斗争外,奴隶、工匠反抗剥削压追的斗争也不断展开。春秋时代,奴隶逃亡屡见不鲜。许多国家都制定了逮捕逃亡奴隶的法令,规定“逃徙者刑”,但无济于事。这些逃亡的奴隶和流徙的平民几乎各地都有,统治阶级诬称他们为“盗”、“贼”。鲁季孙氏以“鲁多盗”,曾严词申斥司寇臧武仲,要他“将盗是务去”。楚国是“道瑾相望”。晋国情况尤为严重,连国都也有起义的队伍,而且公行无阻。这些被迫逃亡、流徙的奴隶和平民,冲破重重关卡,公然啸聚在奴隶主的专利禁地、山泽林薮,他们摆脱贵族的控制,垦荒种田,甚至夺取贵族豪富人家的“车马衣裘”,据险与统治政权抗衡。如公元前年,郑国起义队伍据守于萑(hu6n,环)苻之泽(河南中牟),严重威胁了郑的奴隶主统治。执政子大叔亲自率领徒兵,向萑苻起义者进攻,经过激烈搏斗,起义群众终因寡不敌众,全部壮烈牺牲。官府手工业作坊的工匠反抗斗争也是十分激烈的。有个卫国贵族曾声称:“苟卫国有难,工商未尝不为患”,说明在“工商食官”的制度下,随着政治气候的变化,工商业奴隶是经常参与反政府斗争的。如春秋时期,卫国工匠掀起了两次暴动,一次发生在公元前年,一次发生在公元前年,暴动的原因都是由于“公使匠久”激起的。这两次工匠暴动,给卫国统治者一定的打击。总之,下层民众在反抗的斗争中,正逐步觉醒,维护了自身利益,并在一定程度上震撼了当时的统治。
国人干政
居住在周王国和诸侯国都内的“国人”,他们本来就享有议政、选举、从军等权利,随着奴隶主贵族的腐化,租税赋役的增加,国人的权利和生活受到威胁,于是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遂激起接连不断地反国君和贵族的斗争。春秋前期,卫国国人十分讨厌喜好玩鹤的卫懿公,当狄人来犯时,国人拒绝为他出力效命,结果卫懿公战败被杀,国亡。公元前年,晋、楚城濮之战的前夕,介在晋、楚两强之间的卫国,打算背晋从楚,国人不同意卫侯的决策,一举把卫侯赶出了都城。公元前年,莒纪公因废嫡立庶,“且多行无礼于国”,激起国人的愤慨,被废的太子仆利用国人杀了莒纪公。国人反对奴隶主贵族的斗争,愈来愈激烈,锋芒针对奴隶主贵族的腐朽统治。如公元前年,郑国执政子孔专制跋扈,子展、子西率领国人攻杀子孔而分其室;公元前年,郑执政伯有骄横好酒,子驷带率领国人攻杀伯有于羊肆(市列);公元前年,莒国君庚舆暴虐无道,喜好利剑,每铸造一柄,就要杀人试剑,国人愤恨极了,把他驱逐出国。国人是军队的主要来源和重要的社会基础,国人的暴动,对摧毁奴隶主统治,促使奴隶制解体,起着一定的作用。
春秋时代是一个大变革的时代,被压迫的奴隶、工匠以至国人与奴隶主贵族进行的斗争,在诸侯国林立、互相隔绝的条件下,规模小,并带有地域性和不平衡性;而且许多斗争往往被贵族所利用,作为他们互相斗争的工具,没有汇集成汹涌澎湃的革命洪流。但是斗争延续不断,一浪高过一浪。这些斗争,一定程度上起了动摇、削弱、摧毁奴隶社会基础,加速奴隶主阶级分化的作用,为新兴地主阶级势力夺取政权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三、新兴地主阶级的夺权斗争
在奴隶社会内部孕育的封建生产关系,到春秋末期有了明显的发展。由奴隶主贵族中蜕化而来的以及从下层人士中上升而来的,或因军功事功起家的新兴地主阶层,随着经济地位的变化,逐渐形成具有独立政治集团利益的地主阶级,并迫切要求取得政治上的权力。他们乘着斗争的风云,利用奴隶和平民的力量,向奴隶主贵族展开了激烈的夺权斗争。
“私家”对“公室”的斗争
“公室”指诸侯国君,“私家”则指大夫。以国君为代表的“公室”大都是主张维持旧制度的守旧派,而“私家”则是从旧贵族中转化过来的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在井田制日趋崩溃、私有土地不断发展的时代,不少“私家”千方百计地争夺土地和人民,成为拥有大量私产的富有者。如晋国的郤氏“其富半公室,其家半三军”,鲁国的季氏“富于周公”。一时出现了“私肥于公”、“大夫皆富”的局面。与经济地位的变化相适应,政治上也必然要求有一个大的变革。当时已有人预感到“大夫皆富,政将在家”,说明以大夫为代表的“私家”取得政治上的权力已经不可避免了。
田氏代齐
在各国新旧势力的斗争中,具有代表性的是齐国。春秋初年,陈国发生内乱,公子完惧祸奔齐,被任命为工正,这是陈(田)氏立足于齐的开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田氏得宠于齐,与公室关系非常密切。后来,由于齐国奴隶和平民反对奴隶主、反对公室的斗争广泛开展,旧制度的崩溃和公室的灭亡已成必然的趋势。田氏适应形势的发展,走向背离公室的道路,从而使齐国统治阶级形成了以国君为首的奴隶主贵族集团和以田氏为代表的新兴地主集团,并开展了长期而剧烈的斗争。代表新兴势力的田氏家族,采用施恩授惠的手段,与“公室”展开争夺民众的斗争。田桓子对贫穷孤寡的国人“私与之粟”,他儿子田鳌子乞做了齐景公的大夫以后,一面用齐的通行量具小斗向民众征收赋税,一面以田氏家量大斗赐谷物于民。田常执政后,为了收买人心,也以大斗出贷,以小斗收进。那时,量具有升、豆、区、釜、钟五种。齐公量由升到釜是四进制,田氏家量由升到釜则是五进制,而由釜到钟都是十进制。田氏家量比齐公量大一些,田氏出贷用大斗,收进用小斗,是要付出相当代价的,不过从田常“复修鳌子之政”一语看来,田氏出贷不是年年进行的,而是在“凶饥”年成,当“道路有死人”的情况下,才“以家量贷,以公量收”。所以田氏厚施薄敛仍然是有限的。田氏在厚施薄敛的同时,还实行了一套“山木如市,不加于山;鱼盐蚌蜃,不加于海”的产销地等价的政策,这是一种薄利多销、赚取财富的手段,结果反而使“民财为之归”。田氏由此获得的雄厚资财,为他从事“厚施薄敛”提供了保证。果然田氏“得齐众心”,民众大量逃往田氏门下,“归之如流水”,甚至“妪乎采芑”,都“归乎田成子”了。田氏把民众变作“隐民”,形成封建生产关系的雏形,而重敛于民的“公室”却逐渐被抽空了。可是,齐国的旧势力并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以田氏为首的新兴势力不得不以暴力手段对旧势力展开了猛烈的进攻,于是出现了三次武装斗争:第一次在公元前年的夏天,田桓子联合国人向贪得无厌、花天酒地的两家执政贵族栾氏、高氏发动进攻,把他们驱逐出齐国。这时,田氏除对国人分赐粮食外,对遭栾、高排斥打击的贵族“反其邑”、“益其禄”,无禄的人“私分之邑”,有效地分化孤立了守旧势力。第二次在公元前年,田桓子的儿子田乞,联合大夫,带兵冲入公宫,打败了齐国国氏、高氏、弦氏、晏氏四大家族,国氏奔莒,其余三家贵族逃往鲁国。第三次在公元前年,田乞的儿子田恒(即田常,田成子)与监止(亦作阚止)任左右相,监止得到齐简公的宠信,拥有很大权力。由于田常有民众的支持,以武力战胜监止,监止、齐简公出逃,后来被捉回杀掉了。为了进一步掌握齐国实权,田常向继位的平公说:“德施人之所欲,君其行之;刑罚人之所恶,臣请行之。”从而掌握了齐国的刑罚大权,对残留的旧贵族鲍氏、晏氏、监止以及有势力的公族尽行诛戮。在消灭了旧贵族势力以后,又任命田氏兄弟和同族人作都邑大夫,扩大了自己封地。到公元前年,“齐国之政皆归田常”。到公元前年,田和列为诸侯,仍沿用齐国国号。田氏代齐实际上是地主阶级政治革命在齐国的实现。
三家分晋
在齐国新兴势力夺权斗争的同时,晋国新兴势力也同本国的旧势力进行了生死搏斗。公元前7世纪,在晋献公执政期间,“尽杀群公子”,骊姬得宠以后,又“尽逐群公子”。一时晋国“国无公族”。到春秋中叶,旧公族仅剩下栾氏、羊舌氏和祁氏等寥寥可数的几家;而晋国的“私家”力量却逐步强大起来,不断与晋国的旧公族展开斗争。晋厉公即位后,眼见“私家”大族郁氏专权太甚,“欲尽去群大夫,而立其左右”。公元前年,他举兵杀三谷(谷至、谷辇、谷琦),结果很不得人心。次年,厉公被杀。后来,韩、赵、魏、智伯、中行、范氏六家新兴势力,对晋的旧贵族发起了连绵不断的进攻,形成“六卿强,公室卑”的局面。公元前年,新兴势力联合起来打败了栾氏。栾盈逃楚,又由楚奔齐,不久乘机潜回晋国,收罗残余势力,向新兴势力发起反扑。新兴势力迅速调动武装,抢先占领固宫(晋襄公庙)。在激烈的战斗中,奴隶斐豹提出以自身解放作为效忠新兴势力的交换条件,新兴势力烧掉了斐豹沦为官奴的丹书(即卖身契),部分满足了奴隶们的要求。斐豹杀死栾氏的力士督戎,震动了旧贵族。为了战胜栾氏,新兴集团发布命令说:“自文公以来有力于先君而子孙不立者,将授立之,得之者赏。”这种奖赏军功的政策,鼓舞了群众。结果,栾氏惨败,栾氏及其党羽几乎全被诛杀,新兴势力完全占了上风。以后,栾氏、郁氏、胥氏、原氏、狐氏、续氏、庆氏、伯氏等旧贵族继续受到打击,降为奴隶和平民。守旧的执政叔向,面对这一形势,慨叹:“晋之公族尽矣”,“政在家门,民无所依”。其实,“民”不过是由依“公室”旧卿族而转依“私门”罢了。接着新兴势力又“以法尽灭”祁氏、羊舌氏,分祁氏领地以为七县,分羊舌氏领地以为三县,任命韩、赵、魏等族的子弟和有军功有才能的人去做县大夫。旧公族的消灭,为晋国的社会发展,去掉了一块绊脚石。公族世袭采邑制的瓦解,有利于封建因素的增长。在同旧势力斗争的同时,晋国新兴势力内部也进行了激烈的斗争。那时,六家在经济政策上有比较大的差别。譬如在亩制的改革上,六家虽然都突破“百步为亩”的旧“经界”,但范氏、中行氏和智氏亩制远没有赵、韩、魏三家的大,范氏、中行氏一亩为平方步,智氏为平方步,韩、魏为平方步,而赵氏则为平方步。由于当时耕种土地量有一定的标准,亩制大意味着实耕的面积大,亩制由小变大正是适应了生产力日益发展的水平,所以适当扩大亩制对农业和地主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范氏、中行氏在亩制的改革上很不彻底,而且又独断专行,在与以赵氏为代表的先进力量展开的斗争中自然处于不利地位。公元前年,范氏、中行氏与郑、齐、鲁、卫等联合,和赵、韩、魏在铁地(河南濮阳西北)发生战斗。赵鞅为了争取战争的胜利宣布誓词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这种按军功赐爵、赐田,提高庶人工商业者社会地位以及依军功免除奴隶身份的政策,赢得了人民的支持,结果打败了范氏、中行氏。这一政策的实行,起了促进晋国阶级关系变化的作用,使地主阶级势力得以迅速发展,加速了封建制的形成。公元前年,韩、赵、魏三家又联合起来灭掉智伯,分别建立三个封建政权。公元前年,周王室正式承认它们为诸侯。
其他各国
春秋末期到战国初年,新兴地主阶级经过一系列激烈的斗争,先后在各国夺取了政权,为封建制的发展铺平了道路。这场斗争,在各诸侯国中的发展是不平衡的。鲁国以季孙氏为代表的三家势力反对鲁国公室的斗争也取得了很大的胜利,但由于季孙氏本为公族,改革不彻底,虽然季孙氏长期控制了鲁国的大权,但最后改革未能成功,鲁国到战国时期为楚国所灭。郑、宋、卫等新兴势力亦曾不同程度地进行过改革,并做过夺权的努力,但由于旧势力仍占优势,都告失败。至于四周地区的诸侯国,由予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比较缓慢,所以社会改革也稍迟于中原地区。到了这些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到大体上和中原相当的程度时,同样的现象也就发生了。如楚国在公元前年爆发了白公胜的夺权斗争,但以失败而告终。其他边远国家如秦国和燕国,到战国时代,才完成其社会变革,由奴隶制过渡到封建制。
地主阶级夺权斗争的意义
新旧势力的斗争,大大加速了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形成过程。这两个互相联系而又互相对立的阶级是从奴隶社会母体内孕育出来的。一部分逐渐采用封建剥削方式的旧贵族、军功贵族和新官僚,以及平民中拥有大量土地的人,形成为地主阶级;大部分庶人和平民,则转化为农民阶级。尽管地主阶级本身还保留着浓厚的奴隶制残余,但其主要的剥削对象,已是以租佃方式耕种地主土地的依附农民,以及取得小块土地,承担地主阶级国家赋税和劳役的自耕农和半自耕农。他们和奴隶相比,身份有明显提高。在这种新的生产关系下,社会经济有了迅速发展。所以封建制的产生是历史的进步。当然,这种变革是以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它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对一些人是好事的,对另一些人必然是坏事,一个阶级的任何新的解放,必然是对另一个阶级的新的压迫”。封建地主阶级掌握政权之日,便是农民阶级受压迫受剥削之时。
第四节春秋时期的文化
一、轻天重民思想的形成与朴素唯物主义的发展
轻天重民思想的形成
春秋时代是奴隶制逐渐解体,封建制逐渐形成的时代。经济、政治的剧变反映到社会思想上,是对天的信仰的动摇与重民思想的抬头。自西周夷王、厉王以后,随着政治的危机,周天子权力的旁落,“尊神”、“敬天”的传统观念也相应地发生动摇,而“民本”思想意识则逐渐萌芽。一向受人敬畏的天,受到某些人的诅咒,失掉了从前的权威。一入春秋时代,愈来愈多的人对天产生了怀疑。楚斗廉的“卜以决疑,不疑何卜”,就是对龟卜神灵的蔑视。人间一切休咎祸福均自天降的传统观念显然受到了挑战。周内史叔兴和郑申繻(xu,需)曾发表过“吉凶由人”和“妖由人兴”的见解;鲁闵子马也提出了“祸福无门,惟人所召”的论点;郑子产说得更加透彻,他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主张人事与天道分开,力求脱离天的羁绊。随着天的地位的动摇,天人之间的关系出现了新的变化。在一些人的心目中,天神已远非凌驾一切之上的神灵,而是处于人的附属地位。“夫民,神之主也”;“神,……依人而行”。虢国的史嚚(yin,银)就有“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的论调。季梁曾建议随君“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一,天神必须按照人的意志行事的思想,正是重民思想的反映。人神关系的颠倒,确是一大进步。在这种情况下,残存的人殉和人祭制度遭到了舆论的谴责。司马子鱼公开抨击宋襄公用人作为祭品的反动行为,他说:‘‘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飨之!”孔子咒骂:“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对象征人殉的俑尚且如此愤慨,无疑他是反对人殉、人祭的。这种把民的地位摆在神之上和反对人祭的思想,是奴隶制崩溃的反映。
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发展
随着对宗教性的天和神信仰的动摇,朴素唯物主义思想也较前有所发展。西周末年,伯阳甫以阴阳二气失调解释泾、渭、洛三川发生的地震;郑史伯提出“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这种对自然现象的解释反映了朴素唯物主义的思想。春秋时,晋史官蔡墨提出了‘‘物生有两”的命题,意即事物是由互相对立的两个方面组成的。他用鲁国季氏与鲁君的关系说明二者在斗争中互相转化的道理:一个是“世修其勤”,得到民众的赞助;另一个是“世从其失”,被民众所抛弃。蔡墨还引用“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的诗句,得出“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的重要政治结论。这是对新兴封建地主阶级取代奴隶主统治的歌颂,含有朴素辩证法的因素。
二、老子和《道德经》
老子其人其书
老子即老聃,道家学派的创始者,生卒年不可考,相传为楚国人,做过周守藏史,熟悉各种典章制度。传世的老子《道德经》,不是出于一时一人之手,而是由其门人追记老子遗说,到战国时由楚人环渊纂集而成的。《史记?孟苟列传》曾经指出,楚人环渊学黄老之术,著上下篇,这可能就是《道德经》的上下篇。这本书的文字多半是环渊的,其精神则是老子的。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老子》甲、乙两种写本,与通行本《道德经》编次不同,不是《道经》在前《德经》在后,而是《德经》在前《道经》在后,而且帛书《老子》与通行本《老子》在经文的字句上也有出入。帛书《老子》的出土,为研究老子及其思想,提供了新的珍贵的资料。年10月,湖北荆门郭店一号墓出土余枚竹简,其中有71枚是抄录《老子》的。整理后分为甲、乙、丙三组,字数约为今本《老子》三分之一左右,但文字上颇有出入。据墓葬年代推断,抄写时间约在公元前4世纪晚期至公元前3世纪早期。郭店楚简的出土,对研究《老子》的时代源流和思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老子思想概要
老子冲破传统宗教思想,提出了一个超绝一切的虚无本体,叫做“道”,又叫做“大”,以取代商周以来的人格神——天的至上权威。他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日道,强为之名日大。”因此,“道”成了老子哲学思想的核心。在他看来,“道”是万物的始基,世间一切事物都是从“道”派生出来的。所以他说:“道”是“万物之宗”,又说:“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就是说,“道”是宇宙万物的老祖宗,在上帝之先。“道”生万物的过程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里所谓的“一”,应理解为元气,是原初的物质。比原初物质更原始的“道”显然不是指物质实体,而是指“视之不见”的精神。老子还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无”比“有”更根本,是天下万物产生的根源。因此,“无”即是“道”,这种“道”是一种“恍惚”的,“玄妙”的,无形无迹的,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超感觉的东西。在“道”的思想支配下,老子的政治主张是“无为而治”。他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意思是说:“道”经常是无为的,但没有一件事物不是它干出来的,侯王如果能保有它,天下将会自动归服。“无为”就是听其自然,“少私寡欲”,“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同第四章春秋时期奴隶社会的瓦解僦懒翻时他也希望统治者尽可能地少过问政事,力求做到“去甚、去奢、去泰”,薄赋敛,轻刑罚,尚节俭。这些显然有同情人民疾苦的一面,但也有鼓吹“愚民”政策的一面。他说:“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以智治国,国之贼”,所以他主张“绝圣弃智”,“绝仁弃义”,使民“无知无欲”。他号召统治者在“治民”时,必须遵守“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的政策。这就是“为无为,则无不治”的妙用。老子的理想的社会是“至治之极”的“小国寡民”的世界,他所描绘的“小国寡民”的图景是:虽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很明显,老子向往的并不是一幅未来理想社会的图景,而是早已在历史上消逝了的,经过他的美化,保留有原始公社遗迹的早期奴隶制社会。《道德经》中的精华是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因素,它揭示出世界的事物包含有矛盾对立的两方面,互相依存,相反相成。如美与丑、难与易、长与短、高与下、前与后、有与无、祸与福、强与弱、刚与柔、多与少、实与虚、荣与辱、巧与拙、智与愚等等,都是对立的统一,相反而又相成。他提出“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声音相和,前后相随”,等等命题,并能观察到对立面的转化,“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正复为奇(反常),善复为妖”,肯定事物无不向它的对立面转化。但由于阶级立场的局限,他极力否认对立面的斗争,夸大对立面的统一,并力图从内心精神世界消解现实的矛盾。他主张“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就是说,要尽量使心灵虚寂,切实坚守清静,万物都在生长发展,我从而观察它的循环往复。这实际上是以不变应万变的思想。同时,老子所谓的对立面的转化?既无视事物转化的条件,又看不到新旧质的区别,而是把对立面的转化仅仅看作循环往复的无尽过程。这样,老子的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就被唯心主义所冲淡,最后导向了形而上学。老子的哲学观是为他的历史观服务的。他不是绝对的消极厌世者,而是希望通过以柔弱胜刚强、以退为进的途径,来恢复他自己的理想社会。毛泽东同志指出:“辩证法的宇宙观,不论在中国,在欧洲,在古代就产生了。但是古代的辩证法带着自发的朴素的性质,根据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还不可能有完备的理论,因而不能完全解释宇宙,后来就被形而上学所代替。”这一精辟的分析也是对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最恰当的评价。
三、孔子和《论语》
孔子其人其书
孔子(前~前年),儒家学派的创始者,名丘,字仲尼,其先祖原为宋国贵族,后逃难到鲁国,成了鲁人。他的父亲叔梁纥做过鲁国的鄹邑大夫。孔子幼年丧父,家道中落,曾做过管理仓库的“委吏”和看管牛羊的“乘田”。中年以后,担任过鲁国的中都宰,后升任司空、司寇等职。去职后,周游卫、宋、郑、陈、蔡、楚等国,到处游说,晚年又回到鲁国从事讲学。孔子的言论,由他的门人整理成为《论语》,《论语》是研究孔子思想的主要依据。
孔子的政治思想
孔子生活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晚期,他探究过夏、商、周三代因革的历史,得出“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的结论。他非常崇拜周公的政治,主张“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在孔子看来,实现这一目的的有效手段,是“正名”。所谓“正名”,就是以“周礼”为准则,正定名分,即君臣父子各安其位,遵守自己的本分,不越位,不僭礼。怎样实现“正名”呢?孔子认为不能单靠政治手段,在“政”、“刑”之外必须借助“德”、“礼”,而且把“德”、“礼”视为首要的统治手段。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在孔子看来,从政的人如果真正能以“德”治国,就犹如北极星受众星拱卫一样,将得到人民的拥护。所以,孔子是希望用法先王、行德治的方法,使当时动乱的社会恢复稳定,人民所受的痛苦得以减轻。
仁和礼的学说
孔子认为,要实现“德治”(礼治),必须提倡“仁”学,即通过各人内心修养,形成“仁”这个无美不备的德性。“仁”是孔子伦理思想的核心。究竟“仁”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呢?孔子从各种不同角度对“仁”进行解说,“仁者爱人”、“克己复礼为仁”就是他给“仁”所下的两个最主要的定义。“仁”从人从二,指人与人的关系,“仁者爱人”,就是这种关系的体现。孔子把“能近取譬”和“忠恕之道”都当作是“为仁之方”。他要求作为一个仁者,在消极方面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积极方面要“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是对统治者相互间的要求。进而推广到被统治阶级,他主张统治者要“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那就是“仁”的极致,甚至可以称之为“圣”了。因此,孔子认为从政者要做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孔子主张“爱人”,这实际上是做不到的。不过,在人民大众受压迫被剥削的阶级社会中,孔子提出“爱人”的思想,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人的重视,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的稳定,毕竟是有进步意义的。他这种思想,承继和发展了西周以降重民重人的思潮。孔子提倡“仁”的终极目的还在于“克已复礼”。他说:“克已复礼为仁。”“克己复礼”的意思是要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周礼的规范,一切非礼的视、听、言、动都必须加以克制,这就算有了仁德。做到这一步,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就可以得到缓和,人民也因受统治阶级的所谓恩惠而消解其反抗的斗志。所以孔子倡导的“仁”学,是以调整阶级关系为出发点的。他把伦理范畴的“仁”和政治范畴的“礼”密切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由此而形成的伦理政治对后世的影响是深远的。孔子宣扬天命,但是对鬼神却持存疑态度,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一、“敬鬼神而远之”,都反映了这种思想。这种现象是与他的政治立场分不开的。在孔子看来,天命在天上就是“上帝之命”,在人间就是周天子之命,至于鬼神则不是“正宗”,敬而远之也就可以了,而对于怪力乱神那就不屑一提了。
孔子的教育思想
孔子大半生的时间从事教育活动。他以礼、乐、诗、书教育学生,由于长期从事教学,在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方面,总结了很多有益的符合认识规律的东西,值得加以批判地继承。在教育对象上,孔子倡导有教无类。他推广私人讲学,对打破“学在官府”、贵族垄断教育是有贡献的。他在实践中,破除了等级、地域和种族的界限,接收贾人、贱人和农家的子弟入学,提出了“有教无类”的主张。这是学术下移、庶人议政历史趋势的必然结果,而这一口号的提出,又进一步促进了这一历史趋势的发展,其意义是不能低估的。在一定程度上说,孔子促使“私学”走向兴盛,并为战国社会的变革奠定了人才基础。孔子在教学实践中重视启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强调实事求是的学习态度。他曾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他反对不懂装懂,认为“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因此,他主张学习要有“多闻阙疑”、“多见阙殆”的精神。即是要多听多看,有怀疑的地方不轻易下判断,要持存疑态度,主张“毋意(不凭主观臆测)、毋必(不武断)、毋固(不固执己见)、毋我(不惟我正确)”。孔子还重视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教育学生要“不耻下问”,孔子对于自己不懂的东西就经常请教别人。学生称颂他是学无常师。在他的影响下,学生曾子提出了“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的见解。在教学方法上,强调学与思的关系、学习与复习的关系。他认为“学而不思则罔(诬罔,即受欺),思而不学则殆(疑惑)”,这是学与思结合求得知识的必要方法;复习也是巩固知识、增长新知所不可少的,“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告诸往而知来者”就是这个意思。知识的获得建基于经常的练习与复习,这无疑是正确的。启发学生的积极性和独立思考是孔子教学方法的重要特点。他主张“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就是说,学生不到急于求知的时候,不去开导他;不到想说又说不出来的时候,不去启发他。孔子要求学生做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他用“能近取远”的比喻法,帮助学生理解困难问题。孔子还善于“因材施教”,在教学中坚持对不同对象施以不同的教育,所谓“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这是就程度说的。具有中等以上水平的人,给他讲授高深的知识,水平不及中等的人,就不要把难于理解的知识传授给他,还应针对各人的个性特点施以不同教育。孔子培养了,“德行、言词、政事、文学”等方面各具专长的人才,就是因材施教的结果。在培养目标上,孔子倡导“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这就打破商周以来选才任官上的贵族性宗法性,为广大学有专长的下层人士参与国家管理开辟了道路;同时主张出仕后还要不断学习,提出了终身受教育的思想。这是春秋后期社会下层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反映。在我国教育史和选官制度变革上,具有划时代的进步意义。为了教学的需要,孔子以《诗》、《书》、《礼》、《乐》、《易》、《春秋》作为教材。这些文献大部分经过他搜集、整理、删定或改编。《史记.滑稽列传》引孔子的话说:“六艺于治一也。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神化,春秋以义。”说明孔子把六经当作从教治国的重要工具。这些文献现在仍是研究古代典章制度和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状况的宝贵资料。孔子在整理、保存我国文化遗产方面是有功绩的。两千多年来,孔子倡导的和谐、友爱、克己、为人、团结、凝聚的群体主义伦理道德,孔子倡导的三大教育观,在中国历史上起了巨大影响。孔子已被国际学术界尊为世界古代十大思想家之首。对孑L子思想,我们应认真总结,继承这一份珍贵的遗产。
四、孙武和《孙子兵法》
孙武,生卒年不详,春秋末兵家的代表,字长卿,齐国乐安一(今山东惠民县境内)人。据《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记载,他曾以兵法13篇见于吴王阖闾。阖闾曾说:“子之十三篇,吾尽观之矣。”这即是传世的《孙子兵法》13篇?也说明当时孙武的著述已流传较广。阖闾欲试其治军才能,令孙武“小试勒兵”,他以宫女人分二队操练。初始,宫女皆嬉笑不听军令,在三令五申后,依然如故,为严明军纪而斩“左右队长”,宫女皆听令而行,“中规矩绳墨”。这即是广为传扬的“吴宫教战”故事。“于是阖庐知孙子能用兵,卒以为将。西破强楚,入郢,北威齐晋,显名诸侯,孙子与有力焉。”《孙子兵法》13篇,具体篇目为《计篇》、《作战篇》、《谋攻篇》、《形篇》、《势篇》、《虚实篇》、《军争篇》、《九变篇》、《行军篇》、《地形篇》、《九地篇》、《火攻篇》、《用问篇》。《孙子兵法》是我国古代最著名的军事著述,也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兵书,在我国古代军事学术史及世界军事学术史上占有突出地位,对后世影响久远而深广。孙中山曾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孙子兵法》首创了中国的军事哲学。《孙子兵法》于公元8世纪开始传人日本、朝鲜,渐次传遍世界,已被译成日、英、俄、法等十几种文字,目前仍是国内外研究的热点之一。《孙子兵法》来源于战争实践,是在战争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升华,其论述充满了朴素唯物论和辩证法因素,语言简练概括,并已为人们所熟知并运用。孙武认为:“兵者,国之大事。”他强调“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注重了解情况,全面地分析敌我、众寡、强弱、虚实、攻守、进退等矛盾双方,并通过对战争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掌握来克敌制胜。他还提出“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他同时也特别强调了战略战术上的“奇正相生”和灵活运用。此外,在具体的战略战术,、作战原则、方式方法及选将、用兵、用谋等方面,均有精辟论述。《孙子兵法》历代注本不断,较完善的注本为《孙子十家注》。
五、科学技术的新成就
春秋时代,在社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科学技术有了显著的进步。
数学、天文历法
春秋时期,人们能较熟练地运用数学知识于城市建筑、土地测量与赋役征收等方面。周敬王十年(前年),各国诸侯为周王筑城,动工前,士弥牟“计丈数,揣高卑,度厚薄,仞沟洫,物土方,议远迩,量事期,计徒庸,虑材用,书糇粮,以令役于诸侯”。就是说,对王城的长、宽、高连沟洫在内的土石方以及人工、材料,甚至各国劳动力的往返里程和所需于粮的数量,都计算得精确周到.所以工程得以提前完成。这说明当时人们已掌握相当广泛的数学知识。周灵王二十四年(前年),楚司马药掩奉命整治军赋。他“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辨京陵,表淳卤,数疆潦,规偃潴,町原防,牧隰皋,井衍沃,量入修赋”。药掩对不同类型的田土、山林、水泽等做了精密的测量和计算,然后依据收入确定军赋的数额。从事土田的测量和计算必须有相当的几何学知识才有可能。天文历法也有很大进步。《春秋》一书对日月食的记录非常翔实,在年间,记录日食37次,其中35次已证明是准确的,最早的一次是鲁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前年2月22日)的日全食,比西方的记录早了年。《春秋》鲁文公十四年(前年)秋七月记“有星孛入于北斗”,天文学家公认这是“哈雷彗星”在世界上最早的记录,比欧洲的记载早了多年。《左传》记载了两次日南至(冬至),一次在鲁僖公五年(前年),一次在昭公二十年(前年),两次间隔年,其间记录闰月48次,失闰一次,共计应有闰月49次,这就是有名的19年7闰的方法。这不但比商代的历法精确,而且比欧洲应用这个历法早一百六七十年。
建筑机械
在这方面,巧匠公输般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公输般是春秋末叶鲁国人,姓公输,名般,字若,因系鲁国人,所以又称鲁班。这位民间工艺家,不仅能建造“宫室台榭”,而且在攻伐征战频繁的年代,曾造“云梯”、“钩拒”等攻城、舟战的器械;还“削竹木以为鹊”,借助风力飞行。相传他创制了“机关备具”的“木车马’,以及磨子、碾子等,这些创造,虽然不免有被后人夸大和理想化的地方,但他确是一位少有的巧匠,人们称颂他是“机械之圣”。鲁班对后世有巨大的影响,几千年来,一直被奉为木工、石工、泥瓦工等工艺部门的祖师。
医学
医学也有很大的成就。春秋时,诊病的方法已有切脉、望色、听声、写(观)形等。见于记载的著名医生有医缓、医和等人。缓与和都是秦国的名医。医缓曾为晋景公治病,诊断景公病在肓之上,膏之下,“(药物)攻之不司,达之不及”,不久,景公果然病死。后来,晋平公又患重病,医和来到晋国,诊断后,确定平公的病既不是饮食引起的,也不属鬼怪缠身,而是贪恋女色、纵欲过度的结果,医药已经无效,少则3年,多则10年,必死无救。10年后,平公不治而死。缓与和都被人誉为“良医”。在病理上,医和认为阴、阳、风、雨、晦、明六气的不调和是招致疾病的原因。此后医学家在这一理论的基础上发展成为风、寒、暑、湿、燥、火六气,成为医学名著《内经?素问》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