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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计时除了12时辰,还有这3种而且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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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棠棣,一枚历史爱好者。欢迎大家我,一起谈古论今,纵论天下大势。君子一世,为学、交友而已!

计时制度,是以某时间为起点将一昼夜划分为多少段的方法。

中国古代所熟悉的计时制度是十二时辰、刻漏制和五更的分法。可是在西汉中期以前,由于这些方法不够完善,通用是十六时制。

1、西汉以前的十六时制

前人早就注意到,在西汉以前的古籍中,计时方法与后世几乎完全不同,不是用子时、丑时等的记法,而是用食时,餔(bu)时、人定等陌生的时称。这类对时间的称法,在《史记》、《汉书》、《黄帝内经》等书中到处可见,近年出土的西汉以前的有文字记载的简牍等实物,也都证实了当时实用的就是这套计时制度。为了说明这套时制与后代的对应关系,曾有人对此作出注解,例如对《资治通鉴》和《黄帝内经》的时称名均有人作过注,认为这些时称是十二时制的异名。

但是《淮南子·天文训》连续记载有15个时称,《黄帝内经》也有14个不同的时称,故以上古人的理解有误。近年来人们对西汉时制作出深入研究,才揭开了十六时制的秘密。这十六时制的名称及与二十四小时的对应关系如下表:

由于冬夏白昼和黑夜的长短时间不等,故这十六时制中的每一个时段冬夏所占时间的长度是否相等,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外国古代也有十六时段的分法,不同国度之间是否存在过这种时制交流,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2、十二时辰计时法

春秋战国时,人们开始将历法上的12月名称应用到天文方位上。基本设想是太阳每年12个月在黄道上运行一周,若将黄道分为对应的12个天区,则一个天区对应一个月。人们将太阳冬至所在的天区称为子,12月太阳所在的天区称为丑,下面依次类推。地球公转引起了太阳在黄道上自西向东的周年运动,地球的周日旋转又引起了太阳沿赤道自东向西的昼夜运转。

由此人们便设想把天赤道所处的方位也划分为12个天区,北方为子位,南方为午位,东方为卯位,西方为酉位,则一昼夜太阳运行12个方位回到原处,这样便产生了太阳位于一个辰位为一个时辰的概念,一昼夜为12个时辰,人们便可以用太阳在天空所处的方位来确定时间。

这个纪时方法大约产生于汉武帝太初改历以后,是由当时参加改历的天文学家首先提出的。这个方法比较科学简明,于是便很快地为人们所接受,老的纪时法也就逐渐被废止。这种纪时方法最早出现在《汉书·翼奉传》,载有元帝初元元年(公元前48年)“日加申”,意思是太阳位于申的时刻。自此以后,这种纪时方法就不断出现,记时的名称由“日加午”转变为“时加午”,以后又进一步简化为“午时”。这种纪时法与二十四小时制对应如下表:

进入魏晋南北朝以后,科学技术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人们对纪时制度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使在民用上,十二时晨作为一个独立的纪时制度,其间隔也太大了一些。故人们开始想出一些改进的办法,将其分得更细一些。

首先的想法是,将每个时辰再一分为二,在十二时辰名中间,再插入甲、乙、丙、丁、庚、辛、壬、癸八个天干和艮、巽、坤、乾四个卦名,合计24个小时名。这种分法一直沿用到隋朝。这种纪时名称记忆起来不大方便,给人的感觉配合得也不是那么和谐,唐代的天文学家便将十二时辰分列为初正二个部分,例如,子初开始于23点,子正开始于0点,午初开始于11点,午正开始于12点。作出这个改进以后,早期的24小时名称也就被废止不用了。将十二时辰分为初正两部分,这是中国古代的二十四时制,一直沿用到清代。

3、漏刻纪时法

无论是十六时制或十二时制,都是依据太阳的方位或出没状况来判断的,但这对平民百姓来说,不容易判断得准确,使用起来也太粗疏,故人们又发明了漏刻,用来记载时间。《周礼》载有契壶氏,《汉书》载有率更令,均是执掌漏刻的官员,可见迟至周代,官方就用漏刻来纪时了。

据记载,先秦漏刻主要是用于军事目的。至汉太初改历以后,才开始应用在天文学上。在天文学上应用之后,它的精密程度和使用的方法,都有了重要改进。先秦时,是否已开始用漏刻连续不断地测时、报时,还值得进一步研究。作为一个连续的测时、报时系统,并投入正常使用,大约始于西汉太初以后。

开始时的使用方法大致是这样的:将一昼夜分为刻,夏至白天60刻,夜晚40刻;冬至白天40刻,夜晚60刻;春分、秋分昼夜平分但天文学家把太阳出入前后二刻半的晨昏朦影时间也算在白天,这样,夏至白天65刻,夜间35刻;冬至白天45刻,夜晚55刻;春秋分白天55刻,夜晚45刻。将白天和黑夜分开使用,当白天开始时,将漏壶装满了水,在水面上漂浮着一根带有刻度的箭。随着壶水的下漏,浮箭便逐渐下沉,从壶口读出各个时刻箭上的刻数以报时。通常将一根箭的刻数,在中间作出标记,将上下一分为二,故报时时,称昼漏上水某刻,或昼漏下水某刻;夜漏上水某刻,夜漏未尽某刻。

当昼夜交替时,不管壶水是否漏尽,就该重新加满水,重新起漏。

由于不同季节白天或黑夜的刻数不等,使用同一个刻度的箭就会不方便,也不准确。所以古人发明了在不同的季节使用不同箭的方法。

西汉时一年使用40根箭,每九天换一根箭。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按天数换箭的方法并不科学,因为冬至、夏至附近昼夜的变化不显著,而春分、秋分附近变化很显著,所以在东汉初年时,就改用太阳南北方向每移动二度四分更换一箭,仍使用40根箭。东汉和帝时又作出小的改进,规定太阳每南北移动二度更换一箭,全年使用48箭。

4、十二时制与漏刻制的配合

漏刻单独计时曾经使用了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这种办法在整个南北朝时都一直在使用。

但是,将一昼夜分为12时较粗,将一昼夜分为刻又过短了一些,如果将二者结合起来,组成一个系统,那就很合适了。古人早就想到了这个问题,为了使二者能简明地配合起来,西汉哀帝时夏贺良就曾建议废除百刻制,改用刻制,王莽称帝时也曾有人建议改用刻制梁武帝时曾先用96刻制,后又改为刻制但终因百刻制使用时间已经很久,积习难改,使二者结合的愿望一直未能实现。

在使十二时制与百刻制的配合上,到隋唐时,人们就不再考虑变动百刻制来实现,而是承认既成事实,将二者配合起来、开始时有人提出子、午、卵、西各九刻,其余八刻。又有人提出子、午各十刻,其余八刻。但这两种意见改变了十二时辰等分的规定,不能为人们所接受。最终仍只能采用等分的办法。

具体的做法是,将百刻分为十二等分,每一个时辰为八大刻加1/6刻,这1/6又称为小刻,古人就是用这种办法使二者统一起来。在将一个时展分为初正两部分之后,人们又将一个小时等分为四又六分之一刻,这1/6刻也称为小刻。作出这个规定以后,人们在计算时间时,就统一用某时某刻来表示,在漏箭和浑仪的刻度上,也将十二时和百刻配合使用,每个小时的末尾均附有一个小刻。

5、更点制度

更点制度,在中国古代十分流行。在古代,几乎每个县城都建有鼓楼,用于击鼓报时。提起更点制度,几乎每一个人都知道是用于夜间报时的。但若问起中国古代夜间为什么要以五更来纪时?五更的起点和终点是何时?甚至五更如何计算?可能很多人都说不清楚。

中国古代五更记时开始很早,汉代的《汉旧仪》就有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的记载《晋书》中就有“丙夜一筹”的记载,“丙夜一筹就是后世的三更一点,可见晋代就已有了更点制度。《隋书·天文志》在追述先秦漏刻时说:“昼有朝、有禺、有中、有哺、有夕,夜有甲、乙、丙、丁、戊。”看来先秦时存在过将一昼夜分为10个时段的制度,白天和黑夜各占五个时段。

汉代的《五经要义》说:“日入后漏三刻为昏,日出前漏三刻为明。”这是西汉关于昏旦的定义,后来就改为二刻半。《唐书》载“以昏刻加日入辰刻,得甲夜初刻”,可见五更终始于昏旦时刻。由此可知,将每夜分为五更,又将每更分为五点,则只须将夜间时刻除以五,便得每更时刻,又将每更时刻再除以五,便得每点时刻。由于白昼和黑夜时刻的长短均随季节变化,所以古代的每一部历法,都测定有各个节气的昏旦时刻表,以供人们推算更点时刻使用。

明白了夜间时刻随着季节而变化的道理,可知每更每点的时间都是不固定的。所以有的书上说一更等于两小时,这个说法不准确。计算表明,冬至时一更为11刻,夏至时为7刻,其余季节介于这两个刻数中间,每点也介于20分至30分钟之间。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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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十二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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