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一直以来,湖南省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助推形成公益保护齐抓共管大格局。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嫌疑人人,同比上升%;起诉人,同比上升24.4%,不起诉59人,不起诉率11.75%,同比减少7.16个百分点。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人和人,二者合占起诉总数的73.81%。
以下几宗案例充分体现出湖南检察依法能动履职,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守门人。
销售假冒酒获刑3年10个月
关键词: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案例回顾:
为谋取非法利益,赵某某多次向株洲某酒业公司游某某销售假冒品牌白酒,游某某再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达14万余元。日前,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以赵某某、游某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移送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后对赵某某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株洲市天元区法院提起公诉;对游某某、株洲某酒业公司决定不起诉,并向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意见;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株洲某酒业公司处以罚款30万余元。株洲市天元区法院以赵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吴大勇表示,行为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按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区分处理,产品质量合格的,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定罪处罚;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或者销售伪劣产品罪从重处罚。检察机关根据涉案产品质量和犯罪证据依法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赵某某提起公诉。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的决心。
检察机关提醒:制假售假的行为既侵害品牌方和消费者的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市场营商环境,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生产经营者切莫为一时利益知法犯法。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切记分辨商品真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伪造水泥包装袋获利千万
关键词:
假水泥包装袋、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案例回顾:
为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胡某纠集自己的父亲胡某某、小舅子何某等5人,伪造注册商标“中材”“鸣志”“印山台”“南方”的水泥包装袋万个,非法经营数额达万元。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以被告人胡某、胡某某、何某、廖某、王某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判决被告人胡某、胡某某、何某、廖某、王某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有期徒刑2年5个月至6年不等,并出罚金3万元至50万元不等。
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朱闯认为,实施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毁、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有效肃清了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了被害企业市场声誉,为企业发展优化了营商环境。
检察机关提醒:商道酬诚,制假售假终害己,切勿为了牟利而参与制假售假链条,成为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要注意商品品种及价格,尽量核实商家销售资质等证明材料,切勿贪图便宜、上当受骗,坚决对假冒伪劣产品说不。
制造“套包”槟榔,违法!
关键词:
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案例回顾:
多名男子在宁乡市某租住的房间内购买封口机等机器用于包装槟榔,并购买假冒的槟榔内外包装袋、礼包袋、奖券等原材料,使用购进的裸包槟榔、散片槟榔,采取“套包”的方式生产假冒的“口味王”“伍子醉”“叼嘴巴”槟榔,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