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时代,地方政府分路、州、县三级。路在北宋初年原本是监察区,后来逐渐演化为一级地方政府。太宗时分辖境为十五路,神宗时将全国划分为二十三路。路下辖府、州、军、监,府、州、军、监下辖县。一般来说,县作为地方基层政府,非属府、州,即属军、监。但也有一个县例外,它既不隶属于府、州,又不隶属于军、监,而是由北宋中央政府所直辖。这个县就是位于今陕西宁强县西北阳平关的三泉县。
五代十国时期,三泉县在孟氏后蜀的版图之内,是兴元府(今陕西汉中)的属县。公元年(北宋建隆元年、后蜀孟昶广政二十三年、后周恭帝显德七年)一月,后周朝廷殿前都点检赵匡胤在陈桥驿发动兵变,取代后周恭帝,登上皇帝宝座,建立了宋王朝。在此后的几个月里,分布各地的后周旧臣纷纷起兵讨伐赵匡胤。而在这时身为后蜀地方官吏的三泉县令独具慧眼,背着后蜀朝廷,撰写一道恭贺赵匡胤称帝的奏章,派精干属员越过国境,克服重重困难奔赴宋都汴京面见赵匡胤表示祝贺,成为赵匡胤称帝后所收到的国内外第一道贺表。赵匡胤很高兴,默记不忘。
乾德二年(公元年)冬,赵匡胤命大将王全斌等进攻后蜀。次年初,宋军攻入后蜀的都城成都,蜀后主孟昶投降。后蜀所辖四十六州、二百四十县归入大宋版图。赵匡胤为了感谢三泉县令对自已称帝的拥戴之情,下诏把三泉县直属朝廷管辖,不隶州、军。遇事准许该县县令的表章直接呈送给皇帝。朝廷给各府、州、军、监地方政府下达的文告也会备注“三泉县同是矣”立为制度。
乾德三年(公元年)所确立的三泉县的中央直辖县地位,一起保持到北宋灭亡南宋建立,前后长达余年。其间,宋太宗赵光义至道二年(公元年)虽曾一度把三泉县升格为军,名大安军,但时间极短,次年就废掉大安军,恢复三泉县。三泉县仍直属朝廷管辖。南宋高宗赵构绍兴初年,四川制司向朝廷提出把三泉县升格为军的建议。绍兴三年(公元年)南宋朝廷下令,将三泉县升格为大安军。后又复置三泉县隶属于大安军。至此,才根本上改变了三泉县直辖于中央的地位。
北宋时代三泉县的中央直辖县地位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它不仅在北宋时期是一个特例,而且在我国整个封建政治制度史上也是独一无二的。在北宋初年,路尚未成为一级政府的时候,三泉县不隶属于府、州、军、监,实际上是等于与府、州、军、监平级的行政区划。
到路成为一级政府之后,三泉县的中央直辖县地位决定了它既不隶属于府、州、军、监,也不能隶属于路。而事实上它又在利州路的区域之内。这样在行政管理上必然或多或少要与路一级政府发生这样那样的矛盾。这些矛盾的日积月累是绍兴初年四川制司建言将其升为军,又恢复它,并让它置于大安军管辖之下的根本原因。这些矛盾的积累最终导致了它的中央直辖县地位被取消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