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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文化发达的古老国家。从距今一百七十多万年前的元谋人起,中华民族的祖先已进入到人类的原始社会时期。随着原始社会崩溃,社会生活中出现了阶级的对立,这大约是在公元前二十一世纪的夏代。
自此以后,历经了几十个不同的政权,一直到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前后后见于史籍记载的较为有名的政权,包括历代帝王、农民起义、地方割据和少数民族政权,有近百个之多。这些政权由于历史时代和阶级性质的不同,都有各自的称号。
“中国”,在今天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中国”这个词的词义是随着华夏民族的发展而出现与演变的。它最早的出现大约是在西周初年。周天子实行大封建,把土地和人民按其远近分封给他的诸侯,建立了以他为中心的统治秩序。这样,“中国”一词也就应运而生。同时,当时华夏民族活动于黄河流域,为区别于四方蛮夷戎狄少数民族,也自称中国。
自周以后,“中国”二字在历史典籍中常有不同的含义。《诗经·民劳》中有“惠此中国,以绥四方”,古人解释说这里的中国,即是京师的意思。中国有时指周天子直接统治的王国。《诗经·荡》中有“内奰(bì)于中国,覃及鬼方”的句子,后来引伸为凡是天子直接统治的地区,都可以称为“中国”。有时候中国也指华夏族或汉族居住的地区或所建立的政权。这是以其居于四周少数民族之中而言的。
例如《史记·考武本纪》中说:“天下名山八,而三在蛮夷,五在中国”。《诗经·六月序》也提到:“《小雅》尽废,则四夷交侵,中国微矣”。由于华夏族、汉族的政治中心在黄河流域,因此对于这一带中原地区也可以称为中国。如《史记·南越列传》就说:“闻陈胜等作乱……中国扰乱,未知所安。”这个意义上的“中国”,也可以称为中原、中土、中州等等。这里的中国便是此种意义。由上可知,中国二字在古代典籍中是有狭义和广义之别的,随着汉民族的发展,它的含义也越来越广。
秦汉以后,“中国”一词包括的含义更为广大。她不仅包括汉民族政权,也包括入主中原的兄弟民族建立的政权。谁占有“中国”,谁就意味着“奉天承运”占有天下,居于正统地位。所以,当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以后,都以“中国”自居;而汉族建立的王朝即使离中原地区很远也仍自称为“中国”。如南北朝时期,南朝各个政权都自称为“中国”,而把入居中原的北朝各个少数民族政权称之为“索虏”、“魏虏”等;北朝各个政权则自称为“中国”,而把南朝的各个政权称之为“岛夷”(《魏书》)。
宋代,辽与北宋,金与南宋,争战多年,彼此也都自称“中国”,却互不承认对方为中国。这在今天看来是很可笑的,但也反映了一个基本事实,这就是:此时的“中国”已经超越了那些狭隘的民族政权疆界的限制,而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的地域概念了。元明以后,“中国”的概念随着我国疆域的形成而得到了最后的确定。
所以,古文献中提到的“中国”概念,既不可以把它看成历史上中国的整体,也不可以理解为现代的中国。中国这个称号,按照历史本来的内容,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的概念,确切讲,它是多民族共有地域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历史概念,而不是哪一个民族的国家或单一的历史民族区。事实上,在中国古代,从来没有任何一个王朝或政权曾以“中国”作为它的正式国名。
如在汉朝,它的正式国号是“汉”而不是“中国”。又如唐朝,它的正式国号是“唐”而不是“中国”。其后如宋、辽、金、元、明、清各朝,它们的国号也从不叫“中国”。清政府在与外国签订的许多条约上,都署国名为“大清”。“中国”真正作为正式国名的简称,是从年辛亥革命后建立的中华民国开始的,至今仅有七十多年的历史。
在今天,如果把古代文献中所说的各种意义的“中国”和历史上作为一个国家整体的中国混为一谈,显然是十分错误的。中国古文献上所说的“中国”并不是历史上中国的统称,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她的历史是由各个民族共同缔造的。历史上的中国,除了中原汉族政权外,还应该包括各少数民族建立的地方政权。
“中国”一词传出国外,也已有很久的历史。“中国”一词最早出现于外国古代文献中似乎是印度的梵文。公元前四世纪印度的一些论著中就已有“支那”之名。印度《玛奴法典》及摩诃巴刺塔书,都称中国为支那斯。秦始皇灭六国后,“中国”的名字在国外的传播更加广泛。希伯来文的耶稣教《圣经旧约·以赛亚篇》有“西尼姆国”,西尼姆即为秦尼之转音。英国斯坦因整理的粟特文书,为公元前之物。法国高第我考证书中的秦斯坦的名字,说即指中国。此后,中国的名字在外国的历史著作中更不乏其书。在西安的《大泰景教流行中国碑》上的叙利亚文,称中国为支那斯坦,长安为克姆丹。波斯费杜西所著《沙那美》译言《帝纪》中,记载古代中国与波斯交往甚多,称中国为支那。古时的日本也称中国为支那。
古代外国人称中国有不同的名称。这种不同的名称或叫法,主要和这些国家对当时中国的认识与了解有关。公元前四、五世纪即中国战国时期,希腊人称中国为赛里斯(意即丝国)。因为当时中国的丝和丝织品在世界非常著名,因而以此称中国。公元十至十一世纪,契丹辽在中国北方崛起,对俄罗斯人影响较大,所以后来俄国人就一直称中国为“Khi-tai”。实际上,“Khitai”只不过是契丹部族的名称而已。世界上不少国家把中国叫“秦”或“支那”,据一些学者们考证,认为是秦王朝的译音或音转,但也有人认为,最早是印度人对中国的美称。
中国历史上的行政区划制度是随着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而演进的。因此,就中原地区的政权来说,从先秦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其行政区划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为四个历史阶段:第一个阶段从夏商到秦统一中国,前后约二千年,可称为行政区划制度萌芽、形成时期。第二个阶段从秦统一中国到南北朝时期,前后约八百年,基本上属于州、郡时期。第三个阶段从隋唐到宋辽金,前后约七百年,大致可称道路时期。第四个阶段从元朝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前后不到七百年,可称为行省时期。
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始于夏代。据传说,夏禹时曾将天下划分为九个区,即所谓“九州”。关于九州,史书上有不同的说法。《禹贡》说九州为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尔雅》说九州为冀、幽、兖、营、徐、扬、荆、豫、雍。实际上是将《禹贡》九州的青合于徐,梁合于豫,而将冀分为冀、幽二州。《周礼》则说九州为冀、幽、并、兖、青、扬、荆、豫、雍。实际是将《禹贡》的徐合于荆,梁合于雍,而分冀为冀、幽、并三州。除“九州”说外,《尧典》还有“十二州”的说法。所谓“十二州”,只是从冀州分出幽州和并州,从青州分出营州。州的大小虽有变更,但整个疆域的面积却大致相同。
这种“九州”说或“十二州”说,虽为后人假托大禹治水的传说并结合周制而编造的行政区划,但却也是春秋战国时期疆域变化的一种反映。周灭商以后,为实现对全国的统治,把各地的土地和人民分封给同姓子弟及有功的部下,称作邦国。诸侯在其封国内也按照周王的办法把封地连同人民分封给他的同姓子弟及有功的部下,称为采邑。据《周礼》记载,周王室在它的直接统治的领地里,实行乡遂制度,即将领地划分若干个行政区,由主管民政的官员大司徒管辖。在各行政区内设立遂大夫、州长、县正、党正等官员进行统治。而各诸侯及公卿大夫在他们的封地内,也根据需要划分若干行政区,设置官吏管辖人民,称为都鄙制度。乡遂、都鄙制度的出现是后代行政区划的萌芽。
春秋以后,随着新兴地主阶级的兴起和奴隶主领地的崩溃,在兼并战争中强大起来的诸侯为加强其对内的统治和对外战争的需要,将所占领的土地划分为县和郡,派员统辖。一般是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郡多设置在地广人稀的荒辟的边境地带,而县常置于人口稠密而富庶的中心地区,因而郡和县并不相统属。到战国时,郡开始辖县。公元前年,秦孝公将它统治的地区划分为四十一县,设县令进行管辖。这便为后来秦始皇在全中国推行郡县制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