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秦始皇的“坑儒”事件,人们常常认为它是秦始皇为了钳制思想、强化统治而对读书人实施的一个歧视、迫害与残杀的举措,是秦朝暴政的重要体现之一。
公元前年,秦王赢政灭掉了其它六个诸侯国,统一了中国,建立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集权帝国,并创建了一套以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制度和郡县制度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制度体系,还统一了度量衡、统一文字、修驰道、修长城、修灵渠、却匈奴等各项巩固统一的措施。这些行为与措施深深地影响了中国历史几千年,其功绩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可以说是无与伦比的。然而,“焚书”“坑儒”这两个事件,却让秦始皇的历史形象大打折扣,成了他迫害儒生、钳制思想、摧残文化的污点,也被看作是秦暴政的一个重要体现。实际上,“焚书”“坑儒”的历史真相与我们平时的想象还是有很大差距的,特别是坑儒事件,其对象根本就不是儒生,而是那些触犯了法律的方术士们。
一、“坑儒”事件的缘起与发生
“坑儒”事件发生在公元前年(秦王赢政即位第35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一方面认为自己功德超过了三皇五帝,大肆加以夸耀;另一方面则积极寻求长生不老药来延长自己的寿命。公元前年(秦王赢政即位第28年),秦始皇到东方的郡县去巡行,遇到了齐地的徐市等人上书,说海里有三座叫蓬莱、方丈、瀛洲的神山,是仙人居住的地方。他们请求秦始皇能让他们斋戒沐浴后率领童男童女前往寻觅。于是秦始皇派遣徐市带着几千个童男童女,到东海去寻求仙人。公元前年(秦王赢政即位第32年),秦始皇巡行到碣石,派燕人卢生寻求名叫羡门和高誓的仙人,又派韩终、侯公、石生去寻求不死的仙药。公元前年,一直替秦始皇寻求长生不死药而不可得的侯生、卢生互相商议说:秦始皇的为人,天生脾气刚强暴戾,自以为是。他从诸侯出生到兼并天下,凡事称心如意任意妄为,于是就自以为从古到今没有人能胜过自己。他专门任用与宠幸治狱的官吏。博士虽然有七十个,只不过是充个人数,从不曾被他采用。丞相及大臣都是接受已经决定的命令,一切事情都倚靠皇帝办理。皇帝喜欢用刑法杀戮来建立威严,天下人都害怕触犯法网而小心翼翼地保存自己的俸禄,不敢竭尽忠诚。皇上听不到自己的过失,一天比一天骄狂,大臣们整天提心吊胆惊,说些谎言欺骗他,以博取他的欢心天下大事不论大小都由皇帝决定,皇帝要批阅的文书多到用称子量,白天夜晚都有上呈的文书,不回复上呈的文书皇帝就不休息。我们不可以替贪恋权势到这种地步的人寻找长生不死之药。于是侯生、卢生两人就私下逃走了。秦始皇听到二人逃走的消息非常愤怒,就派御史审问居住在咸阳的跟随侯生、卢生的那些人,这些人为了免除自己的罪行“传相告引”,竞相揭发他人,结果发现其中触犯法令的就有四百六十多人,秦始皇最后下令把“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以昭示天下,警告后人,还有更多的触犯法令的人被发配到边境。这就是“坑儒”事件。
二、“坑儒”事件中所坑杀的是触犯了秦朝法律的方术士
虽然“坑儒”从字面意思理解是“坑杀儒生”,但“坑儒”这个词语是后人发明使用的,当时秦始皇坑杀的根本就不是“儒生”,更不能说是“坑杀读书人”。从《秦始皇本纪》中的记载来看,让秦始皇不满的并不是儒生,引发“坑儒”事件的也不是儒生,而是那些在愚弄秦始皇、骗取耗费了大量的国家钱财后,还诽谤朝廷、蛊惑人心的方术士们。如前所述,秦始皇为了长生不老,先后委派韩终、徐市、卢生、侯生等为其寻找、炼制长生不老药。但“韩众(同“终”)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而卢生等人则在耗费巨资、三番五次地戏弄秦始皇之后又大肆诽谤秦始皇。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三十二年,当秦始皇前往碣石时,曾派卢生访求仙人羡人、高誓。卢生出海没有找到仙人,回来后为了推脱责任,就用鬼神之事来愚弄秦始皇。他们向秦始皇献上谶纬图书,“日‘亡秦者胡也”’,意思是说他们之所以没有能找到仙人仙药,是因为“胡”人的存在阻碍了仙人的出现。“始皇乃使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人北击胡,略取河南地”。过了几年,他们仍然无法找到仙人和仙药。于是在三十五年,卢生又游说始皇说:臣下等人寻求灵芝奇药以及神仙,老是找不到,这是因为一些东西在妨碍我们的行动。方术中,君主要经常隐藏行踪以躲避恶鬼,恶鬼避开了真人才能出现。君主居住的地方被臣子知道了,就会妨碍神的出现现在陛下您为了治理天下,生活无法安静平淡,希望您居住的宫殿不要让人知道,然后才能找到长生不死药。秦始皇听后,“乃令咸阳之旁二百里内宫观二百七十复道甬道相连,帷帐钟鼓美人充之,各案署不迁徙。行所幸,有言所者,罪死”。
在这种情况下,卢生、侯生依然找不到也制造不出长生不老药,于是他们又把责任都推到秦始皇身上,说他“刚戾自用”,“贪于权势”,说正因为秦始皇是这样的人才导致他们“未可为之求仙药”。秦始皇知道后气愤地说,“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在这种情况下秦始皇才派御史进行察问,“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Ill。这里用的词语都是“诸生”,不是“儒生”,这些“诸生”主要是指那些追随卢生、侯生的方术士们。而这些“诸生”们在遭到查问时竟“传相告引”,互相揭发彼此的违法行为。正是在掌握了“诸生”所犯的罪行之后,秦始皇才下令把“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可见,被秦始皇坑杀的并不是“儒生”,而是“犯禁”的“诸生”,即那些追随侯生、卢生的方术士们。这些方术士或者是参与了挪用或贪污秦始皇拨给他们用来寻找仙药和炼制仙药的钱财,或者是参与了诽谤朝政、蛊惑民心,从而触犯秦王朝的法令。《史记·儒林列传》则把与读书人有关的“焚书”“坑儒”两件事直接写成“焚诗书,坑术士”,由此可见,当时被坑杀的人主要是“术士”。《剑桥中国秦汉史》也认为,正是侯生、卢生谩骂秦始皇、并逃之天天的事件惹怒了秦始皇后,他才“下令调查与两个方术士有往来的文人。这些人互相指责。秦始皇于是亲自挑出名触犯禁令的人,把他们全部处死”附。
三、有泰一朝对儒生还是重用的
从文献记载来看,秦始皇乃至整个秦朝对读书人特别是儒生都是加以重用的。秦朝设立有专门的博士官,而且人数众多。在秦朝的众多活动中皆有儒生和博士官们的参与。如三十四年引起焚书的那次秦始皇寿宴上,就有“博士七十人前为寿”川,其中鼓吹分封诸侯的齐人淳于越就是一位博士官。如二十八年,秦始皇东巡到邹峄山,要在山上树立石碑,就“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由此可推知以后秦始皇巡行时在各地刻石立碑写碑文都应该有儒生的参与。三十五年侯生、卢生逃走的消息传来后,秦始皇还说自己“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三十六年,有人在一块陨石上书写“始皇帝死而地分”的语句,秦始皇派御史追查没有结果,秦始皇下令把居住在石旁的人通通抓起来杀了,并用火烧掉这块石头。秦始皇闷闷不乐,“使博士为仙真人诗”,当他出游天下的时候,传令乐工演奏歌唱。也在三十六年,“始皇梦与海神战,如人状。问占梦,博士日:‘水神不可见,以大鱼蛟龙为候。今上祷祠备谨,而有此恶神,当除去,而善神可致”。秦始皇听取了博士的建议,派人射杀了海里的大鲛鱼。陈涉起事后,秦二世也召集博士们进行咨询,其中主张赶快发兵攻打陈涉的就有“博士诸生三十余人”。西汉初年的一些著名的儒生,都在秦朝做过博士官。如《古文尚书》的传世者济南人伏生,“为秦博士”闭;如帮助西汉初年刘邦制定朝廷礼仪的叔孙通,“秦时以文学徵,待诏博士”,而且叔孙通降汉时,“从儒生弟子百余人”。
另外,西汉初年的著名儒生中,还有“陆贾,秦之巨儒。郦食其,秦之儒生”嘲。以上这些儒生在秦朝都没有遭到坑杀与迫害。不仅如此,秦虽然焚烧民间的《诗》、《书》,但统治者自己还是很重视《诗》、《书》的作用的。当秦二世整天沉湎于声色娱乐时,曾经提出焚书的丞相李斯进谏说:“放弃诗书,极意声色,祖伊(注:商纣时的贤臣)所以惧也;轻积细过,恣心长夜,纣所以亡也。由上述事实我们可以看出,秦始皇虽然对儒家鼓吹的恢复古代分封诸侯制的主张不采用,并限制包括儒家思想在内的诸子百家思想在民间的传播,但儒生和儒家的一些思想在朝廷中依然是很受重用的。这也说明了有秦一朝,虽然以法家思想为根本治国原则,但并没有完全排除对儒家思想的借用。正如南宋郑樵根据上述《史记》中所记载的史实得出的结论说:“齐、鲁之风原未尝替则知秦时未尝废儒。而秦始皇所坑者,盖一时议论不合者耳”四。因此,儒生遭到大规模迫害甚至被“坑杀”的说法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从以上史实的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在以法家思想为统治指导思想的秦王朝,统治者们并没有轻视与憎恨儒生,更没有无缘无故地大规模地坑杀儒生。相反,儒生是得到了重视与使用的。公元前年秦始皇“坑儒”事件中所坑杀的是那些追随卢生、侯生并触犯了法令的部分方术士们,根本不是“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