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槟榔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语文教师1名:主要承担小学语文教育教学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年7月31日前出生),具备中级教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持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年5月20日在思明教育网(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市槟榔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槟榔小学负责解释。
附件:1.《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
厦门市槟榔小学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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